根據工作需要,義烏市中心醫(y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護理崗位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護理崗位15人,具體要求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根據崗位需求,面向社會招聘護理學相關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人員。
(三)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人員的職責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2、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奉獻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能夠獨立勝任本職工作。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https://www.wenjuan.com/s/3YFZR3O/(材料不齊的視為報名不成功。應聘者須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
3、資格審核:組織人事科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
4、報名材料: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執(zhí)業(yè)證書、職稱證書、個人簡歷、榮譽證書等材料。(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需知:①如學校未發(fā)放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請上傳就業(yè)推薦表;②如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成績未出請上傳已參加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證明;③正式辦理入職手續(xù)之前需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并已通過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5、聯系人:義烏市中心醫(yī)院組織人事科;0579-85209606(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二)理論考試
理論考試采用網絡作答。
1.報到
①考生報到時間:根據報名情況后續(xù)短信通知。
②報到地點:義烏市中心醫(yī)院科教樓二樓學術報告廳。
③參加人員:通過資格審查人員。
④當天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及相關報名資料進行現場確認。
2.理論考試
①考試時間:50分鐘
②考試地點:義烏市中心醫(yī)院科教樓二樓學術報告廳。
③考試內容:護理內科學和外科學,題型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
④考試方式:手機登錄網上系統進行理論考試。
⑤考試紀律:
(1)進入考場后,將身份證放在考桌桌面的左上角。
(2)不得將書籍、筆記、草稿紙等與考試無關材料帶入座位。
(3)考試開始2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4)考試采用網上手機作答,請確保手機電量充足,通訊功能穩(wěn)定。
(5)考場內保持安靜,嚴禁交頭接耳,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特殊情況,應舉手詢問。
(6)監(jiān)考老師宣布考試結束時間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
(7)服從監(jiān)考老師的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考場違紀或作弊行為。
(8)如發(fā)現違紀行為,取消應聘資格并通報學校。
3.需攜帶物品
本人身份證原件、可上網智能手機(確保電量)。
(三)技能操作考試
技能操作考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實際操作能力,考核內容按報考專業(yè)實際操作要求確定兩項考核內容,操作考試可自帶工作服。
1.考試時間:當天(理論測試結束后)。
2.地點:義烏市中心醫(yī)院科教樓技能培訓中心。
3.參加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操作考試人員。
4.技能操作考試順序:抽簽產生順序號進行技能操作考試。
5.考核內容:護理技能實操。
(四)面試
1.面試時間:(當天)個人完成技能操作考試后。
2.面試地點:義烏市中心醫(yī)院科教科二樓202教室。
3.面試人員:參加技能操作考試人員。
(五)體檢
總成績=(理論成績*50%+操作考試*50%)*50%+面試成績*50%,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總成績相同情況下,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技能操作考試成績低于65分或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列入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zhí)行。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體檢結果為不合格。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
(六)擬錄用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在總成績相同情況下,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三、紀律、監(jiān)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義烏市中心醫(yī)院及相關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二)監(jiān)督機構(部門)及聯系方式:義烏市中心醫(yī)院監(jiān)察室,電話:0579-85209987。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jiān)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義烏市中心醫(yī)院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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