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安排
(一)考試日期:2024年6月7日
(二)考試時間:9:00-11:00
(三)考試科目:綜合能力測驗
(四)考試地點:北京開放大學房山分校(良鄉(xiāng)廣陽西路2號,原房山成教中心),考試地點不提供停車位,請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考場及座位編排:詳見附件《考場座位表》
(六)可攜帶作答文具: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橡皮
(七)入場身份核對證件:身份證或社保卡、資格審核時招聘單位加蓋齊縫章的報名表考生留存聯(lián)。
二、應考人員須知
(一)應考人員在考試前30分鐘憑報名表考生留存聯(lián)和本人身份證或社??ㄔ诳忌伪砗炞趾筮M入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報名表考生留存聯(lián)和身份證明放置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查對。
(二)應考人員需按筆試安排要求,攜帶與本次考試有關的作答工具在規(guī)定的考場和座位參加考試,進錯考場或坐錯座位,考試成績無效。
(三)嚴禁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及手機、智能手環(huán)、智能手表、計算器等通信或電子物品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員的要求放在指定放包處(電子物品務必切斷電源)。
(四)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考試全程不可以提前交卷離場。
(五)答題前應當按照要求在試題本和答題卡規(guī)定位置準確填寫、填涂姓名、考號(考號詳見附件《考場座位表》或考場座位桌簽)。不在規(guī)定的位置填寫或做標記的,成績無效。
(六)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開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七)除特別規(guī)定外,規(guī)定在答題卡上答題的部分,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準確填涂相應信息點,在試題本上作答成績無效。
(八)應考人員發(fā)現(xiàn)試題本分發(fā)錯誤、試題本字跡模糊等問題時,可舉手詢問。不得要求監(jiān)考員解釋試題。
(九)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題本、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監(jiān)考員收齊后,經監(jiān)考員允許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題本、答題卡、草稿紙及相關考試信息帶出考場。
(十)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十一)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jiān)考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十二)考試期間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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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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