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2024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現(xiàn)將我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點: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8樓會議室(昆明市盤龍區(qū)北京路2196號附1號,地鐵2號線司家營A口前行300米對面,電話:0871-65210361)。
二、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出現(xiàn)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當首位及中位并列時,按比例人數(shù)進入資格復審;當末位并列時,末位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具體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以下資料請用U盤拷貝電子版,審核時一并提供工作人員):
(一)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二)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交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學習成績單;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國外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初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報考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紅河分局人員提供)。
考生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全部證明材料,因所提供的材料問題導致資格復審不能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資格復審要求
(一)考生須親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諾其真實性,并現(xiàn)場簽訂《承諾書》(附件2)。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考生,按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復審未通過考生,可在當天對審核材料進行補充。若補充材料證明考生符合崗位條件,則考生可以通過資格復審。逾期招聘單位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補充材料,該崗位正常進行遞補。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按《2024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guī)定進行遞補和資格復審。
聯(lián)系電話:0871-65210361。
附件:1.2024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公開招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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