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3年11月16日發(fā)布的《鞍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現(xiàn)將面試的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選
通過體能測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12月24日9:00-17:30。
(二)面試地點
鞍山職業(yè)技術學院(職教城9號教學樓)A座,面試考生從A座南門進入考點。
三、面試內容及要求
(一)面試參照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考生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應具備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內容。每個考生面試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聘用。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過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職業(yè)特征或明顯標志的服裝、飾品,不得攜帶任何物品和資料進入面試考場,違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需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務必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考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生進入考點,應將手機等電子設備關閉后上交,考試結束前一經發(fā)現(xiàn)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將取消面試資格,按違紀處理。考生在候考期間離開考點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生進入候考室,按工作人員要求完成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并將工作人員發(fā)放的號碼牌貼在左胸前。考生應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按面試抽簽順序進入面試考場,不得攜帶任何物品和資料。面試結束后,在考場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試后,再返回考場聽分,聽完分后,在面試成績匯總評定表上簽字確認,并由工作人員引領離開考點。
(四)考生需自備食物與飲用水,面試前需提前熟悉路線,做好路線規(guī)劃,考試當天盡早出行,預留充足時間,避免因交通擁堵等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面試。
(五)考生在考點內要嚴格執(zhí)行考試規(guī)則,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安排。對違反考試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安排的考生,將視情況按照規(guī)定進行處理。
聯(lián)系電話:18742222110
附件:鞍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鞍山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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