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西中醫(yī)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行政助理招聘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要求,為切實做好招聘工作,擬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注重以具備“有理想、要愛國、能創(chuàng)新、敢擔當”精神為選才標準,既注重人才的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更注重其思想政治、職業(yè)素養(yǎng)和道德品質(zhì)。
二、招聘程序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6月20日(9:00—11:30)
地點:江西中醫(yī)藥大學灣里校區(qū)行政樓210辦公室
2.資格復審攜帶材料
(1)本人填寫的《江西中醫(yī)藥大學行政助理應聘申請表》(見附件)個人手簽名版。
(2)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件。
(3)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須提供研究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凡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凡在指定時間未到達現(xiàn)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資格。
4.應聘人員須如實提供應聘材料,凡攜帶資格復審材料不齊全、不規(guī)范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如已參加應聘或已聘用的,取消成績或不予聘用,并記錄考生誠信或師德誠信黑名單,今后不得報考我校。
(二)崗位招聘
1.招聘方式
本次行政助理招聘包括心理測試、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心理測試主要對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質(zhì)進行綜合評價。缺考、無效測試或未達常模者,視為測試不合格。心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作為對應聘人員綜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測試結果必須達到常模,否則不列為體檢、考察及聘用對象。
面試采用線上或線下兩種方式,主要考核考生掌握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zhì)及崗位匹配情況。面試成績低于80分及以上者,不予聘用。
2.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6月21日(9:00—11:30)
地點:江西中醫(yī)藥大學灣里校區(qū)行政樓210辦公室
(三)體檢、考察、公示
1.體檢。根據(jù)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標準參照《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贛教規(guī)字〔2021〕3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誠信體檢,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質(zhì)、工作實績、業(yè)務水平、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等。
3.公示。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4.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而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可按本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1次(面試成績需達到80分以上),其他情況一律不予遞補。遞補人員應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考察及公示。
三、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參照學?,F(xiàn)有行政助理由第三方辦理聘用手續(xù),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2.待遇。參照學校行政助理待遇執(zhí)行,享受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吳老師 電話:0791-87119112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qū)梅嶺大道1688號
附件:江西中醫(yī)藥大學行政助理應聘申請表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艾 梅 陳 琳 程慧婷 程 雅 胡小悅 黃 惠 黃 康靳云云 梁 婷 李 潔 李文雯 劉 婷 路博雨 潘麗娜 潘璐穎 潘 艷 彭沖華 彭琬清 王 帥 溫 可 吳 霖 熊 藝 徐添雅 楊晶晶 楊 玲 楊文瀟 張麗芳 周語汐 周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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