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3年池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就池州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等額遞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序號 |
崗位名稱 |
招聘計劃 |
崗位代碼 |
準考證號 |
筆試成績 |
1 |
高中物理 |
1 |
2023101 |
2023011311 |
72.40 |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池州市廣電大廈一樓教育考試大廳
四、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5.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其中:
屬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yè)證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至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屬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ntce.neea.edu.cn/),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或證書編號。至2023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或證書編號,或原件與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或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
(二)若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資格復審,除提供以上證件、材料以外,還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證明書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xiàn)場領取《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566-2317814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0566-2023221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池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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