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縣輔警隊伍,充分發(fā)揮輔警的輔助作用,經(jīng)研究決定,縉云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縉云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名,具體的招考對象、崗位、人數(shù)等詳見《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二)》(附件1),也可登錄縉云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詢(公告中“網(wǎng)上”即指該網(wǎng)站)。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具有縉云縣戶籍(以2023年 6月19日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縉云縣生源;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間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其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并可以優(yōu)先錄取。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6月19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報名地點:縉云縣公安局大樓一樓接待室。
報名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縉云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頁面)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4、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5、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7、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等可放寬學歷的人員需同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體能測試
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需先進行體能測試?!扼w能測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詳見《體能測試通知書》,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視作放棄資格。
體能測試科目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縱跳摸高等3個項目詳見《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體能測試標準及細則》(附件3),三個項目均達標者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體能測試達標考生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一門,考試范圍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輔導教材》《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輔導題庫》,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四)面試
根據(jù)筆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10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實施前,經(jīng)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招錄機關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wǎng)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標準執(zhí)行,根據(jù)公安機關工作性質同時要求無紋身、矯正視力在4.8及以上,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以指定醫(y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wǎng)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遞補
本次考試成績保留一年(從聘用之日起計算),期間結合單位實際用人需求,如遇在職輔警解除合同等情況,可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考試違紀人員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為維護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體能測試、筆試、技能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本公告由縉云縣公安局、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縉云縣公安局、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咨詢電話:
縉云縣公安局政治處 0578-3025197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78-3127520
監(jiān)督電話:縉云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公安紀檢監(jiān)察組 0578-3233186
附件1: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2023年縉云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體能測試標準及細則.doc
縉云縣公安局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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