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考生:
根據(jù)2023年溫州市甌海區(qū)事業(yè)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選聘考試工作安排,現(xiàn)將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名稱:溫州市甌海區(qū)大數(shù)據(jù)管理中心綜合崗位(崗位代碼:0501)。
二、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23年5月11日(周四)(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在甌海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甌海區(qū)行政中心1號樓)810會議室進行。
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資格復審材料:(1)本人身份證;(2)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3)各層次(本科、碩士、博士)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電子認證書(打印稿);(4)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5)個人單寸照片2張(照片后面寫好自己的姓名),以上(1)-(4)證件考生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核對后原件交還考生留下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電子認證書(打印稿)。國境外留學尚未畢業(yè)人員或未認證人員,要求提供《國境外留學人員未持有學歷學位認證書承諾》。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資格條件不相符或者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招聘資格,不予入圍面談。
聯(lián)系科室和受理電話:甌海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工科,聯(lián)系電話:0577-88592501。
附件:
1、資格復審委托書
2、國境外留學人員未持有學歷學位認證書承諾
溫州市甌海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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