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如下:
一、入圍體檢人員范圍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實行差額考察的職位按與計劃錄用人數2: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達不到2:1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確定體檢人選,其他職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入圍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時間和地點
體檢定于2023年4月28日進行。請入圍體檢的考生于體檢當天上午6:30前到海口市濱涯路9號海南省公安廳大門(北門)集中,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三、體檢要求
(一)考生空腹參加體檢,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黑色水筆、體檢費用約700元(統一使用微信支付,須確保微信錢包余額充足)、備用現金約500元(因在體檢過程中手機已經上交,如現場出現需要進一步檢查情況時需用現金繳費)、1個信封,不得有人陪同。為便于體檢,考生參加體檢時請勿攜帶各種箱、包。
(二)體檢時嚴禁使用通訊工具,考生在體檢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裝入自備的信封,寫上姓名,上交集中保管,體檢結束后憑有效證件領取,違者取消體檢資格。體檢前一天不得飲酒和服用任何藥物,否則后果自負。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在體檢過程中,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要求,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再進行復檢。
(四)體檢結果公布后,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7日內向省公安廳政治部書面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費用自理),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復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體檢人員。
咨詢電話:0898-68836050。
附件:1.海南省公安機關2023年度面向社會招警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2.《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4.體檢表樣式及填表說明
海南省公安廳政治部
2023年4月26日
附件2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fā)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鐘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于140mmHg;舒張壓小于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fā)性肺結核、繼發(fā)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愈后穩(wěn)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耗I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愈后2年無復發(fā),經??漆t(y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后無嚴重并發(fā)癥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愈后1年無癥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官能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fā)性肌炎、硬皮病、結節(jié)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后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于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附件3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本標準適用于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其身體條件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本標準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職位
第一條 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yè)技術職位除外)。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條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職位,不合格。
第三條 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不合格。
第四條 文身,不合格。
第五條 肢體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六條 單側耳語聽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條 嗅覺遲鈍,不合格。
第八條 乙肝病原攜帶者,特警職位,不合格。
第九條 中國民航空中警察職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y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guī)則》IVb級體檢合格證(67.415﹙c﹚項除外)的醫(yī)學標準,合格。
第十條 海關海上緝私船舶駕駛職位、海上緝私輪機管理職位、海上緝私查私職位、出入境邊防檢查船舶駕駛職位,還需執(zhí)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準和《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第二部分 其他職位
第十一條 色弱,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海關貨物查驗職位、測繪及地圖印刷方面職位、醫(yī)學檢驗職位、紡織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儀器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及動植物檢疫職位,不合格;色盲(單色識別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門職位、機電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煤礦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職位及登輪檢疫鑒定職位,不合格。
第十二條 肢體功能障礙,煤礦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職位、登輪檢疫鑒定職位、現場查驗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三條 雙側耳語聽力均低于5米,機電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職位,不合格。
第十四條 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yī)學檢驗職位、衛(wèi)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五條 傳染性、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醫(yī)學檢驗職位、衛(wèi)生檢疫職位、食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及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中國民航飛行技術監(jiān)管職位,執(zhí)行《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y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guī)則》的I級(67.115(5)項除外)或Ⅱ級體檢合格證的醫(yī)學標準。
第十七條 水上作業(yè)人員職位,執(zhí)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準和《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操作說明
1.體檢醫(yī)院與醫(yī)務人員在體檢前應明確需要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職位及項目。
2.體檢應在獨立場所進行,要保持安靜,減少外界干擾。人民警察體檢要做到封閉式體檢。
3.考生體檢前,必須詳細填寫報考職位。
4.《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佩帶隱形眼鏡的考生在眼科檢查前應先摘掉隱形眼鏡,再進行視力檢查。義眼者應向眼科醫(yī)生講明。
6.色覺檢查:必須由??谱o士或醫(yī)師檢查。用俞自萍等人編印的《色盲檢查圖》,或空軍后勤部衛(wèi)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檢查時考生雙眼以距離圖面60-80cm為標準,不得使用有色眼鏡,考生須在3-5秒內讀出顏色名稱。
7.單色識別能力檢查方法:(1)檢查者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選出一種讓考生識別,在3-5秒內讀出顏色名稱。(2)檢查者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考生在3-5秒內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找出該種顏色。以上兩種方法也可交替進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職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覺檢查: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者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均不能辨別者為喪失。
10.嗅覺遲鈍者不合格的職位,嗅覺喪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職位才可進行乙肝表面抗原檢查。
12.文身:是指皮膚刺有“點、字、圖案”,或雖經手術處理仍留有明顯文身瘢痕。
13.肢體(包括脊柱)功能障礙:是指因各種原因造成肢體殘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體運動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體檢標準中有關數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詞表述的,不含該數值本身。
附件4 體檢表樣式及填表說明
姓 名 |
不得填寫 |
性 別 |
不得填寫 |
出生年月 |
不得填寫 |
不得貼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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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不得填寫 |
婚姻狀況 |
不得填寫 |
籍 貫 |
不得填寫 |
|||
文化程度 |
不得填寫 |
聯系電話 |
不得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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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業(yè) |
不得填寫 |
工作單位 (畢業(yè)院校) |
不得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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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職位 |
不得填寫 |
身份證號 |
不得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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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本人如實詳細填寫下列項目 (在每一項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無”,如故意隱瞞,后果自負) | ||||||||
病名 |
有 |
無 |
治愈時間 |
病名 |
有 |
無 |
治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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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病 |
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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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 |
甲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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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心病 |
貧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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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心病 |
癲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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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病 |
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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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氣管擴張 |
神經官能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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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氣管哮喘 |
吸毒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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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氣腫 |
急慢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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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性潰瘍 |
結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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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 |
性傳播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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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疾病 |
惡性腫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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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性腎炎 |
手術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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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功能不全 |
嚴重外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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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締組織病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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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不得填寫 |
|||||||
受檢者簽字:不得填寫 體檢日期:2023年4月28日 |
填表說明:體檢表需考生填寫的欄目:一是“請本人如實詳細填寫下列項目(在每一項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無”,如故意隱瞞,后果自負)”欄需要考生按要求如實打“√”或填寫“治愈時間”;二是“體檢時間”欄填寫“2023年4月28日”。其他欄目和頁面考生均不得做任何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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