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業(yè)務需要,參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東海縣殘聯(liá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東??h殘聯(lián)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1982年4月25日至2005年5月15日之間出生)。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七)具有??萍耙陨蠈W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崗位沒有戶籍限制。
(九)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23年5月15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2.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或影響期的。
4.有參加邪教組織或非法活動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5.近5年內(nèi)有社會治安等不良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作為招聘對象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東??h殘聯(lián)負責。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名網(wǎng)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wǎng)上報名平臺“東海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25日09:00—5月15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4月25日09:00—5月15日18: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4月25日—5 月16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4月25日—5 月16日每天的09:00-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4月25日09:00—5月17日12:00。
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負責資格審核的東海縣殘聯(lián)聯(lián)系,政策咨詢電話:0518-87290019;
考務技術咨詢: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網(wǎng)報平臺使用、打印準考證等技術保障問題)。
(二)網(wǎng)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東??h殘聯(lián)陳述申辯,聯(lián)系方式見政策咨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平臺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側東??h人力資源市場大樓四樓)辦理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wǎng)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2日內(nèi)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xiàn)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qū)е洛e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打印準考證中如有問題,請與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8-87027336。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錄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2,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4.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jīng)研究后,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統(tǒng)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東海縣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zhì)》,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原報名平臺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東??h殘聯(lián)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shù),在3:1范圍內(nèi)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nèi)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要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復審不通過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在應聘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nèi)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形式和內(nèi)容: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yè)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已經(jīng)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五、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面試成績?nèi)韵嗤?,則組織加試,加試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加試方式另定??疾祗w檢由東海縣殘聯(lián)在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jiān)督指導下開展,考察工作參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nèi)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錄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擬錄用人選明確放棄錄用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東??h殘聯(lián)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七、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錄用手續(xù),與其簽訂錄用合同。工資每月不低于3500元,按規(guī)定繳納各類社會保險。
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錄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錄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錄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九、監(jiān)督和舉報
東??h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四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8-80301036。
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此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h殘聯(lián)負責解釋。
附件:東??h殘聯(lián)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東??h殘疾人聯(lián)合會
2023年4月24日
附件:東海縣殘聯(lián)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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