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對象:
2023屆大學應屆畢業(yè)生和本市在職教師、社會人員(除上述兩類人員以外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shù)
小學語文2人
三、招聘基本條件、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持有與崗位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2023屆大學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在有效期內(nèi)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已報名參加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測試的證明報名應聘,但須于2023年8月底之前取得符合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4、有海外留學經(jīng)歷者,學歷為國家教育部門認可并有學歷鑒定書。
5、具備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能取得相應學歷的學位者優(yōu)先。
6、應聘語文和學前教育、學前保健學科者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中小學單位具體招聘條件:
1、2023屆大學應屆畢業(yè)生:
①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能取得相應學歷的學位。
②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取得學歷的海外留學經(jīng)歷者視作為2023屆大學應屆畢業(yè)生。
2、本市在職教師:
①具有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的,具備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②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③年齡需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獲得國家級獎勵或國家級榮譽稱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7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會人員(除上述兩類人員以外的人員):
①具有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的,具備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②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③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獲得國家級獎勵或國家級榮譽稱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7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報名遞交材料:
(一)應屆大學生
1、身份證;2、個人簡歷;3、高中畢業(yè)證書;4、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2023年6月);5、師范類畢業(yè)生實習評價表;6、教師資格證書(2023年8月底之前取得);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和學前教育學科者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87分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8、在校期間成績單(就讀高校教務處、科研機構(gòu)蓋章有效);9、未參加法輪功證明(應屆畢業(yè)生由就讀院校黨總支出具);12、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家庭戶口本,并復印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二)本市在職教師
1、身份證;2、個人簡歷;3、大學畢業(yè)證書;4、教師資格證書(符合本學段,并已經(jīng)注冊的);5、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任職資格證書;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7、各類榮譽證書(區(qū)級以上);8、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9、在編在崗人員,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家庭戶口本,并復印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10、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顯示近期被聘用)。
(三)本市社會人員
1、身份證;2、個人簡歷;3、應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提供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4、教師資格證書(符合本學段要求);5、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6、勞動手冊;7、幼兒園學段非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如果有學前教育崗位培訓上崗證,就提供。8、非本市戶籍的,具備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家庭戶口本,并復印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六、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需經(jīng)過學校面試、本體知識考試、專家面試、心理測試、入職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各環(huán)節(jié)均合格后方可有效。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如正式錄用并與本校簽訂聘用合同(事業(yè)編制),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學校同等人員待遇。
上海市靜安區(qū)閘北第一中心小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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