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要求,現(xiàn)將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公告》規(guī)定,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5: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 間: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 點: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907會議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qū)黃金路196號)
三、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1. 考生報名表原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縣級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原則上由縣級黨委組織部審核蓋章;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還需經市(州)委組織部同意推薦并蓋章。
2.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 錄用公務員審批表、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2020-2022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專用章。
5. 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加蓋組織人事部門鮮章。
6.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
7. 報考綜合文稿崗位的,需提供本人獨立起草的領導講話、工作總結等文稿材料或公開發(fā)表的文章2篇以上。
8. 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附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3年度公開遴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23年4月11日
聲明:內容以官方為準,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