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本次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根據(jù)公告中關于開展職位調劑的有關規(guī)定,對筆試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名額之比未達到5:1的職位的缺額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具體信息及調劑聯(lián)系方式等詳見《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調劑職位表》(見附件1)。未進入所報考職位資格復審(按遴選計劃名額數(shù)1:5的比例把握)且符合調劑職位資格條件的考生,可填寫《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職位調劑申請表》(見附件2),并于4月12日8:00前發(fā)至指定郵箱申請調劑。每人限報1個調劑職位,報考了2個職位的選調生,未進入所報考的面向所有考生職位或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可申請調劑同類型職位,不能跨類別調劑。申請調劑截止后,調劑單位從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相應數(shù)量的調劑對象,公布調劑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并通知本人參加后續(xù)工作。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單位在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調劑進入調劑職位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遞補。
如涉及具體政策的把握及特殊情形的處理等未盡事宜,可電話咨詢調劑單位。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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