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問題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縉云縣人民法院政治部(機關(guān)黨委)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2023年4月4日起到4月13日止(7個工作日)。
4.公示聯(lián)系處:縉云縣人民法院政治部(機關(guān)黨委)
受理電話:0578-3315012
附件:2023年縉云縣人民法院招聘編外用工擬聘用人員名單(一).doc
縉云縣人民法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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