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xiàn)將襄陽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按照職位計劃數(shù)3:1的比例,依據(jù)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具體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的組織和具體時間、地點安排
報考襄陽市市直單位職位的由市直各招錄單位負責審核;報考各縣(市)區(qū)(含高新區(qū)、東津新區(qū)、魚梁洲經開區(qū))職位的,由各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或開發(fā)區(qū)黨工委黨群工作部負責審核。請各位考生注意按照報考單位電話通知約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不要扎堆聚集,也不要錯過復審。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見附件2。
三、職位取消、核減情況
根據(jù)全省統(tǒng)一規(guī)定,對達不到規(guī)定3:1比例的艱苦邊遠地區(qū)(范圍為我省37個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緊缺專業(yè)人才(以對外公布職位表為準)等職位,可以按照不低于2:1競爭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其他達不到3:1競爭比例的職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招錄計劃。取消、核減的職位見附件3。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核查學歷學位。尚未發(fā)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可由學校所在教務部門出具證明,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再向審核單位提交原件,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查核。
2.報考招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需要服務期滿2年)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3.留學回國人員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核方式進行,考生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應主動告知招錄單位,經招錄單位同意后,可以采取委托他人方式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委托書或確保資格復審資料真實可信的承諾書。
2.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3.報考人員如已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等,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隱瞞不報的視為不誠信。
4.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資格復審期間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盡量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復審地點。僅允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1人憑身份證、準考證(委托書)等有效證件進入資格復審現(xiàn)場,謝絕其他人員陪同。
5.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工作安排請關注“襄陽黨建網”和“漢江創(chuàng)客”微信公眾號。
咨詢電話:中共襄陽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0710-3605596
附件1:襄陽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附件2:襄陽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表.xlsx
襄陽市公務員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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