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滿足學校教學需要,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3]27號)精神,結合我區(qū)實際,現(xiàn)就2023年莆田市荔城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間出生)的應往屆畢業(yè)生,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條件(80人)
序號 |
學校類別 |
招聘崗位 |
招考人數(shù) |
學歷 |
學位 |
教師資格 |
普通話等級 |
1 |
高中20人 |
語文 |
5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數(shù)學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英語 |
3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物理 |
5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生物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政治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體育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2 |
初中32人 |
語文 |
5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數(shù)學 |
6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英語 |
6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物理 |
3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生物 |
3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政治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體育 |
5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美術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心理健康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3 |
小學28人 |
語文 |
23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音樂 |
3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美術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心理健康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或以上學位 |
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二級乙等及以上 |
||
備注:1.專業(yè)設定依據《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3年)》; 2.學歷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 |
其他條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
2.所有證書,包括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23年7月前取得(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可延至2023年12月)。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資格初審、復核、面試、體檢、考核等工作由荔城區(qū)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具體招聘工作由荔城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荔城區(qū)人社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jiān)管,荔城區(qū)紀委監(jiān)委駐區(qū)委宣傳部紀檢監(jiān)察組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教師招考專欄。
3.資格初審:由荔城區(qū)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注意事項:筆試報名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只能報考一個學段學科)。報名時,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對注冊虛假信息,惡意刷高報考人數(shù),達到減少競爭目的擾亂報名秩序的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后,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shù)為1人的,若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不開考;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shù)為2人及以上的,若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shù)。不開考和減少招考人數(shù)的崗位由由區(qū)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對外公布,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2.筆試時間與地點:4月30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fā)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人[2010]7號有關文件執(zhí)行。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guī)范、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yè)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yè)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4.筆試加分:符合《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等文件中關于筆試加分規(guī)定(具體內容見附件3、4)的考生可提出申請(在筆試百分制中加分)。擬加分對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加分受理時間將在荔城區(qū)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上另行公告通知,敬請考生及時關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區(qū)教育局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審核認定后,名單將在網站予以公示。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按照每個崗位聘用計劃數(shù)的3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崗位比例范圍內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擬進入面試考生名單將在荔城區(qū)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上公布。
2.資格審核:面試前,招聘領導小組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的確認以此審核為準。進入面試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予以該崗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對象放棄或資格不符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面試人選須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應屆生可先隨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尚未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教師資格筆試科目成績均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此審核為準。招聘單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嚴格復查的前提下,除發(fā)現(xiàn)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失職瀆職外,不再將“專業(yè)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
資格審核事項屆時另行通知(在荔城區(qū)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上公告通知,下同)。資格審核通過者當場發(fā)給面試證,考生憑面試證、有效身份證明入闈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辦法:中小學教師面試采取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方式進行。
5.面試內容與分值
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統(tǒng)一采取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的辦法,屆時由評委在面試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若干課題,同一學科考生抽簽確認面試順序后,由第1位面試考生隨機抽取一個(同一學科同一課題,下同),根據抽選課題的教學內容,設計教學方案(時60分鐘),然后進行課堂片段教學(時間10分鐘),評委予以評分,教案不評分,課堂片段教學成績即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6.面試使用的教材:
高中語文:普通高中教科書 語文必修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總主編:溫儒敏,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數(shù)學:普通高中教科書 數(shù)學必修第一冊(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編:章建躍 李增滬,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英語:普通高中教科書 英語必修第一冊(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編:劉道義 鄭旺全,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物理:普通高中教科書 物理必修第一冊(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主編:廖伯琴,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生物:普通高中教科書 生物學必修1(分子與細胞)(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編:朱正威、趙占良,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政治:普通高中教科書 思想政治必修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民教育出版社,總主編:張異賓,2020年7月第2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體育:普通高中教科書 體育與健康必修全一冊(廣東教育出版社,主編莊弼 鄧星華,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6月第3次印刷)。
初中語文: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上冊語文 (人民教育出版社 總主編:王本華(執(zhí)行) 曹文軒 顧之川 張笑庸,2017年7月第1版 ,2021年8月第5次印刷);
初中數(shù)學: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上冊數(shù)學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主編:林群,2013年6月第1版 ,2021年6月第9次印刷);
初中英語: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上冊英語 (科學普及出版社 主編:王德春 JimGreenlaw(加拿大),2013年4月第1版 ,2021年6月第76次印刷);
初中物理: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上冊物理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主編:彭前程,2012年6月第1版 ,2021年6月第10次印刷);
初中生物: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上冊生物學 (河北少年兒童出版社 主編:劉植義,2013年6月第2版 ,2021年7月第9次印刷);
初中政治: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上冊道德與法治 (人民教育出版社 總主編:朱小蔓,2017年7月第1版 ,2021年8月第5次印刷);
初中體育: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全一冊體育與健康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主編:耿培新,2013年6月第1版 ,2020年6月第8次印刷);
初中美術:義務教育教科書 八年級上冊美術 (人民教育出版社 主編:楊永善,2013年6月第1版 ,2021年6月第9次印刷);
初中心理健康:初中生心理健康七年級上冊(福建教育出版社)葉一舵主編,2014年8月第1版。
小學語文:義務教育教科書 五年級上冊語文(人民教育出版社,總主編:溫儒敏, 2019年6月第1版, 2021年7月第3次印刷);
小學音樂:義務教育教科書 音樂(簡譜)五年級上冊(湖南文藝出版社,主編:張前 劉清華,2014年4月第1版,2021年7月第8次印刷);
小學美術:義務教育教科書 美術五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編:楊永善,2014年3月第1版,2021年6月第8次印刷);
小學心理健康:小學生心理健康五年級上冊(福建教育出版社,主編:葉一舵,2017年8月第1版,2019年8月第3次印刷)。
7.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
因招聘人數(shù)較多,當天一個小組不能完成面試須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面試小組的崗位,采取加權平均法計分,計算公式為:以同一崗位全部考生的初評成績平均分(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初評成績平均分(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該組的修正系數(shù),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績)則為考生所在面試小組得分(初評成績)乘以該組的修正系數(shù);所有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若同一學科出現(xiàn)考試總分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抽簽確定。
8.評委組成:由招聘領導小組從全省范圍內隨機抽調面試評委,每組由7人組成。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地點:(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
3.體檢對象:根據招考人數(shù)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確定為體檢對象。
4.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察
1.對象: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察。
考察對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辦法:考察由荔城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樣表見附件2)。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并在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組織人事部門予以核準,并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
入聘簽約時,入聘對象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簽約。所有入聘對象均須隨帶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無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資格。不按時參加簽約的,視同放棄資格。入聘簽約時間另行通知。
(七)遞補
體檢、考核缺席或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八)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名額)報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再向社會公布。參加全省統(tǒng)一筆試但未被聘用且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錄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根據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五、注意事項
1. 新招聘教師實行最低3年服務年限制度。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領導小組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區(qū)人民政府教育專欄公告公示欄(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敬請關注,咨詢電話:0594-2212325。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荔城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2.荔城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聘用考察表
3.《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
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
4.《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 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
附件1
2023年荔城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學段 |
學科名稱 (招聘崗位) |
招考人數(shù) |
具體崗位 |
高中20人 |
語文 |
5 |
莆田第八中學1人莆田第十五中學1 人 莆田第十六中學2人 莆田二十四中學1人 |
數(shù)學 |
2 |
莆田第十六中學1人莆田二十四中學1人 |
|
英語 |
3 |
莆田第八中學1人莆田第十六中學1人 莆田第二十四中學1人 |
|
物理 |
5 |
莆田第八中學1人莆田第九中學1人 莆田第十五中學1人莆田第十六中學1人 莆田第二十四中學1人 |
|
生物 |
1 |
莆田第二十四中學1人 |
|
政治 |
2 |
莆田第八中學1人莆田第十五中學1 人 |
|
體育 |
2 |
莆田第九中學1人莆田第十五中學1 人 |
|
語文 |
5 |
莆田第八中學1人 莆田第十五中學1人 莆田中山中學3人 |
|
數(shù)學 |
6 |
莆田第八中學1人 莆田中山中學3人 東洋初級中學1人沙堤初級中學1人 |
|
初中32人 |
英語 |
6 |
莆田第八中學1人莆田第十六中學1人 莆田二十四中學1人 莆田中山中學3人 |
物理 |
3 |
莆田第九中學1人莆田第十五中學1人 莆田第二十四中學1人 |
|
生物 |
3 |
莆田第九中學1人莆田第十五中學1人 莆田中山中學1人 |
|
政治 |
2 |
莆田第九中學1人莆田中山中學1人 |
|
體育 |
5 |
莆田第九中學1人莆田第十五中學1人 莆田中山中學1人東洋初級中學1人 沙堤初級中學1人 |
|
美術 |
1 |
莆田中山中學1人 |
|
心理健康 |
1 |
沙堤初級中學1人 |
2023年荔城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學段 |
學科名稱 (招聘崗位) |
招考人數(shù) |
具體崗位 |
小學28人 |
語文 |
23 |
區(qū)進校附屬小學2人 梅峰小學2人(安排玉湖校區(qū)2人) 麟峰小學3人(安排總校1人、木蘭分校1人、磐龍校區(qū)1人) 區(qū)第一實驗小學7人區(qū)第三實驗小學1人 區(qū)第四實驗小學1人善鄉(xiāng)中心小學1人 黃石中心5人(安排黃石中心小學2人、黃石中心小學分校3人)、沙堤中心1人(安排黃石沙堤中心小學分校1人) |
音樂 |
3 |
區(qū)第四實驗小學1人 西天尾中心1人(安排洞湖小學1人) 沙堤中心1人(安排沙堤中心小學1人) |
|
美術 |
1 |
區(qū)特殊教育學校1人 |
|
心理 健康 |
1 |
區(qū)新溪小學1人 |
附件2
莆田市荔城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聘用考察表
姓名 |
性別 |
籍貫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最高學歷 |
||||||||
第一學歷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畢業(yè)時間 |
|||||||||
現(xiàn)學歷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畢業(yè)時間 |
|||||||||
身份證號 |
聯(lián)系手機 |
|||||||||
應聘單位及崗位 |
||||||||||
公安 部門 意見 |
審核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檔案 審查 意見 |
審核人(簽名): 年 月 日 |
注:公安部門意見由戶籍所在公安部門簽署,檔案審查意見由莆田市荔城區(qū)教育局組織相關人員審查簽署 。
附件3
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
閩人發(fā)[2006]10號
各設區(qū)市人事局、省直各單位、中央在閩單位:
現(xiàn)將《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按照執(zhí)行。
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為社會普遍關注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招聘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精心組織,規(guī)范程序,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我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公開招聘補充工作人員的各項工作(具體辦法另行印發(fā))。
二、下列人員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1、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屬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的人員;2、事業(yè)單位引進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進指導目錄”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屬;3、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4、擔任副處級以上職務的人員;5、黨政機關分流人員;6、同類型經費渠道的事業(yè)單位之間流動的人員;7、從財政核撥事業(yè)單位流動到財政撥補事業(yè)單位或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從財政撥補事業(yè)單位流動到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各有關事業(yè)單位要根據本單位人才隊伍發(fā)展規(guī)劃,結合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工作,積極從省外、海外引進緊缺急需的人才。
三、為了充分體現(xiàn)對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所做貢獻的肯定和激勵,各部門和單位在招聘工作人員時,應對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予以適當照顧:
(一)對有突出貢獻(指獲得奧運會前六名、世錦賽世界杯前三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冠軍、全運會冠軍)的運動員和榮立一等功的退役士兵,事業(yè)單位可采取考核方式予以接收聘用。
(二)事業(yè)單位根據崗位人員空缺情況,需通過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從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中補充工作人員的,可提出招聘方案,報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同意,采取面向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的有限競爭招聘考試方式進行。
(三)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具體加分標準如下:
1、曾獲得世界體育三大比賽(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第2—6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和全運會第2、3名、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冠軍的運動員加9分;獲得省運動會冠軍、全國錦標賽、冠軍賽第2、3名、亞洲體育三大比賽(亞運會、亞錦賽、亞洲杯)第4至6名、全國年度最高級別比賽冠軍的運動員加7分。
2、服役滿13年以上的轉業(yè)、復員士官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轉業(yè)、復員士官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復員士官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復員士官加2分;榮立二等功以上轉業(yè)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榮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獲得優(yōu)秀士官和優(yōu)秀士兵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長期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qū)以及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國家統(tǒng)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項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
四、從2006年1月開始,事業(yè)單位以考核方式補充工作人員統(tǒng)一填報《福建省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憑省人事行政部門簽章的《福建省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有關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
五、委托我廳進行人事管理的中央在閩單位,應按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補充工作人員。
附:1.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
2.福建省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登記表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
第6號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已經人事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發(fā)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人 事 部 部 長 張柏林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現(xiàn)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招聘行為,提高人員素質,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事業(yè)單位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適用本規(guī)定。參照公務員制度進行管理和轉為企業(yè)的事業(yè)單位除外。
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第三條 公開招聘要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第四條 公開招聘要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tǒng)一規(guī)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第五條 公開招聘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進行。
第六條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是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進行公開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與事業(y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
第七條 事業(yè)單位可以成立由本單位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職工代表及有關專家組成的招聘工作組織,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 招聘范圍、條件及程序
第八條 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第九條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要求。
第十一條 公開招聘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招聘計劃;
(二)發(fā)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四)考試、考核;
(五)身體檢查;
(六)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
(七)公示招聘結果;
(八)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第三章 招聘計劃、信息發(fā)布與資格審查
第十二條 招聘計劃由用人單位負責編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招聘的崗位及條件、招聘的時間、招聘人員的數(shù)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條 國務院直屬事業(yè)單位的年度招聘計劃須報人事部備案;國務院各部委直屬事業(yè)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并報人事部備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qū)、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部門直屬事業(yè)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并報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備案。
地(市)、縣(市)人民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的招聘計劃須報地區(qū)或設區(qū)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
第十四條 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應當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應當載明用人單位情況簡介、招聘的崗位、招聘人員數(shù)量及待遇;應聘人員條件;招聘辦法;考試、考核的時間(時限)、內容、范圍;報名方法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或組織招聘的部門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
第四章 考試與考核
第十六條 考試內容應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條 考試科目與方式根據行業(yè)、專業(yè)及崗位特點確定。
第十八條 考試可采取筆試、面試等多種方式。
對于應聘工勤崗位的人員,可根據需要重點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第十九條 考試由事業(yè)單位自行組織,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y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考試服務機構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受事業(yè)單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事業(y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委托,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提供服務。
第二十條 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短缺專業(yè)人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條 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應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條 經用人單位負責人員集體研究,按照考試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第二十三條 對擬聘人員應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至15日。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guī)定報批或備案。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第二十六條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 紀律與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y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jiān)管職責,對事業(yè)單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規(guī)定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三十條 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五)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guī)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七)違反本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guī)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條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事業(yè)單位需要招聘外國國籍人員的,須報省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聘。
第三十四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本地區(qū)的公開招聘辦法。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附件4
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
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
閩人發(fā)〔2009〕221號
各市、縣(區(qū))人事局,各有關市、縣(區(qū))“三支一扶”辦: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等五部門《關于統(tǒng)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42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省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的就業(yè)政策落實和就業(yè)服務工作,加強我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的長效工作機制,現(xiàn)就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通知如下:
一、服務基層項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級和設區(qū)市級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
二、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兩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省、設區(qū)市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限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筆試總分加5分。
三、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兩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三年內報考我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既可按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報考,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
四、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兩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省、設區(qū)市事業(yè)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限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筆試總分加5分。
五、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兩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并愿意繼續(xù)在我省農村基層工作的畢業(yè)生,在我省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于參加統(tǒng)一招考,由接收單位直接報縣(市、區(qū))人事部門辦理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相關手續(xù)。對于參加我省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愿意留在服務縣(市、區(qū))街道(鎮(zhèn))工作的畢業(yè)生,由服務社區(qū)所在縣(市、區(qū))人事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選聘在相關街道(鎮(zhèn))所屬有空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
六、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為兩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yè)生可報考面向我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yè)生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的專門職位。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限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專門職位。
七、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不再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加分和專門職位招考優(yōu)惠政策。
八、本通知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服務基層項目福建生源高校畢業(yè)生參照執(zhí)行。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聲明:內容以官方為準,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