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規(guī)范教師補充工作,嚴把教師“入口關”。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3〕27號)文件精神及我市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現(xiàn)將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35周歲及以下(1987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學科崗位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崗位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6.就讀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戶籍在福建省的、報考前(2023年3月25日前)戶籍在福建省且現(xiàn)為福建省常住戶口的畢業(yè)生、2023年福建省內高校省外生源的應屆畢業(yè)生均可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面向全國招聘)。
7.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往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但教師資格證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尚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2023屆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也可報考,但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8.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5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⑤現(xiàn)役軍人;⑥已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及事業(yè)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內的人員;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入職前需對從業(yè)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違反規(guī)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yè)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10.招聘學科崗位人數(shù)及學歷、學位、年齡等要求詳見“附件1: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師招聘簡章”。
二、網上報名
2023年我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
(一)報名
應聘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招聘崗位要求,準確填寫個人報考信息。應聘者應對提交的信息負責,因應聘者提供的信息不準確而無法通過資格初審的,由應聘者自行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應聘者在網絡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網絡報考平臺在線提問或撥打咨詢電話0599-6329677。
(二)資格初審
市教育局對網上應聘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應聘者通過網絡報考平臺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被視為應聘者所具有的唯一報考資格。進入面試后,市教育局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應聘者個人信息經資格初審通過后即不予更改,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退回完善個人信息或由應聘者改報其它崗位。
(三)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準考證打印時間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時間為準。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
4月30日,全省統(tǒng)一考試。筆試科目包括“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分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與“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科目共設29個專業(yè)類別(附件2),由報考者根據(jù)本人所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專業(yè)類別參加考試。
(二)開考條件
1.招聘本科學歷的,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1的開考。
2.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未達崗位開考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shù)情況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
(三)成績公布
考生可于5月20日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四)資格復核及面試
1.按筆試成績(對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符合報考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按有關規(guī)定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報考者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按照閩政辦〔2013〕87號、閩人發(fā)〔2006〕10號的規(guī)定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3.參加面試的應聘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等參加資格復核。逾期不參加資格復核或經復核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核及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告。
5.參加面試的應聘者成績將在“中國邵武—邵武市教育局”(www.swjyj.com)公布。
應聘者總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百分制)×50%+面試成績(百分制)×50%。
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70分不得錄用。
四、體檢
(一)按招聘的學科崗位數(shù),以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還相同則按筆試專業(yè)成績,下同)按1:1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標準及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三)參加體檢的應聘者由市教育局負責通知并組織體檢。
(四)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由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
五、考核聘用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者名單,在“中國邵武—邵武市教育局”(www.swjyj.com)公示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二)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原則上應相應遞補。遞補人選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三)新任教師崗位安排辦法
1.中小學根據(jù)招聘崗位人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新任教師選擇學校。
2.中小學招考崗位數(shù)見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中招聘計劃情況。
(四)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5年。城區(qū)學校教師聘用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可先交流農村學校任教1至3年。
六、其他事項
(一)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已滿及事業(yè)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已滿的人員報考相應崗位須于面試前資格復核時將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上交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則,不得參加面試。
(二)筆試加分項目審核。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按有關規(guī)定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退役運動員和退役士兵報考者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按照閩政辦〔2013〕87號、閩人發(fā)〔2006〕10號的規(guī)定加分。符合筆試加分應聘者,須于4月1日前向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或退役證書等,2023年7月前服務行將期滿的人員相關證書尚未發(fā)放,可提交相關服務項目計劃《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等,逾期責任自負。若出現(xiàn)多項加分情況,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項。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招聘面試工作方案由邵武市教育局負責制定、發(fā)布并組織實施,進入面試應聘者應及時關注“中國邵武—邵武市教育局”(www.swjyj.com)。
(四)咨詢電話: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0599-6329677,聯(lián)系人: 危老師、李老師。
(五)本公告由邵武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師招聘簡章;
2.筆試科目類別
邵武市教育局 邵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20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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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邵武市新任教師招聘簡章 | |||||||||||||||
招聘崗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 人數(shù)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 要求 |
學位 要求 |
學歷類別 |
考試形式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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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教師 (3人) |
語文教師 |
2 |
中國語言文學類(非少數(shù)民族語種)、語文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筆試+面試 |
1.具有與招聘崗位名稱相應學科高中或中職學校教師資格證; 2.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已滿及事業(yè)單位首次聘用合同約定期限已滿的人員須取得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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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教師 |
1 |
數(shù)學類、 數(shù)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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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師 (4名) |
語文教師 |
2 |
中國語言文學類(非少數(shù)民族語種)、語文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筆試+面試 |
1.具有與招聘崗位名稱相應學科的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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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教師 |
1 |
數(shù)學類、 數(shù)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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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教師 |
1 |
歷史學類、 歷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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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16名) |
語文教師 |
6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上 |
不限 |
不限 |
筆試+面試 |
1.具有與招聘崗位名稱相應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特殊教育教師須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 5.城區(qū)小學教師聘用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可先交流農村小學任教1至3年。 |
|||||||
數(shù)學教師 |
3 |
不限 |
|||||||||||||
英語教師 |
1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語種)、英語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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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師 |
1 |
表演藝術類、音樂教育、藝術教育(音樂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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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教師 |
3 |
科學教育、物理學類、物理教育、化學類、化學教育、生物科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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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教師 |
1 |
計算機科學 與技術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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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
1 |
心理學類、心理咨詢與心理健康教育 |
|||||||||||||
特殊教育教師 (1名) |
特殊教育教師 |
1 |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學、特殊教育教育學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筆試+面試 |
附件2:
筆試科目類別
序號 |
類別 |
1 |
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
2 |
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 |
3 |
幼兒教育 |
4 |
小學語文 |
5 |
小學數(shù)學 |
6 |
小學英語 |
7 |
小學科學 |
8 |
小學道德與法治 |
9 |
小學音樂 |
10 |
小學美術 |
11 |
小學體育與健康 |
12 |
小學信息科技 |
13 |
中學語文 |
14 |
中學數(shù)學 |
15 |
中學英語 |
16 |
中學物理 |
17 |
中學化學 |
18 |
中學生物 |
19 |
中學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 |
20 |
中學歷史 |
21 |
中學地理 |
22 |
中學通用技術 |
23 |
中學信息技術(科技) |
24 |
中學音樂 |
25 |
中學美術 |
26 |
中學體育與健康 |
27 |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
28 |
小學心理健康教育 |
29 |
中學綜合實踐活動 |
30 |
中學心理健康教育 |
31 |
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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