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蕪湖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看護輔警64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條件和崗位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64名留置看護輔警,具體從事留置看護相關工作。
(二)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
4.有正常履行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見附件)。
招聘崗位所說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3月之前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2年3月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3月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guī)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6.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0.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11.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12.從蕪湖市公安機關輔警崗位離職的;
13.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4.有紋身的;
1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
2023年3月28日9時至2023年4月3日17時,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網址:
外企德科人力資源服務安徽有限公司招考系統(tǒng):
考生在規(guī)定期限內,登錄系統(tǒng)填寫報名表,并將報名相關材料上傳至系統(tǒng)附件內。
3.提交材料:(1)《報名表》(登錄招考系統(tǒng)填寫);(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3)近期一寸證件照;(4)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以電子檔形式上傳,上傳材料確保字體、圖片清晰。
4.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報名者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處罰。
5.繳費確認:報考人員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4月4日17:00前登錄外企德科人力資源服務安徽有限公司招考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因材料提交不全,未通過審查的,可在4月4日17:00前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6日17:00前登錄外企德科人力資源服務安徽有限公司招考系統(tǒng)繳納筆試費。繳費成功后不可申請退款,未按時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每科40元,體能測評每人55元,面試每人70元。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公布,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6.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因報考人數較少難以達到開考比例,經批準可降低比例為2:1。仍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囍饕獌热荩簳r事政治、《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公文知識等。
2.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體能測評標準參考《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執(zhí)行。測評標準如下:
男子組:
1000米跑,30歲(含)以下用時≤4分25秒、31歲(含)以上用時≤4分35秒為100分,每超時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用時≤13.1秒、31歲(含)以上用時≤13.4秒為100分,每超時0.1秒扣1分;
縱跳摸高,高度≥265厘米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女子組:
800米跑,30歲(含)以下用時≤4分20秒、31歲(含)以上用時≤4分30秒為100分,每超時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用時≤14.1秒,31歲(含)以上用時≤14.4秒為100分,每超時0.1秒扣1分;
縱跳摸高,高度≥230厘米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測評次數為1次,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三項中任何一項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成績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縱跳摸高5:3:2比例權重合成,即體能測評成績=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績×50%+10米×4往返跑成績×30%+縱跳摸高成績×20%,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體能測評結束后,按筆試成績×40%+體能測評成績×20%的公式計算合成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據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因體質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者應主動提出退出,否則由此引發(fā)的一切后果均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審查。凡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資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材料。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報考資格。
4.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要素,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和面試成績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發(fā)布公告。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體能測評成績和面試成績4:2:4比例權重合成,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體能測評成績×20%+面試成績×40%,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若考生筆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結束后,所有招聘崗位均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y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參考人民警察招錄政審標準、《安徽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主要內容: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如發(fā)現有違法、違紀行為及社會劣跡者一律取消其擬聘資格。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上按規(guī)定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續(xù)。對未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確定為聘用的人員直接與所屬公安機關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對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資待遇參照執(zhí)行所屬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由政府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享受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錄用后自行解決住宿。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聘中考試環(huán)節(jié)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二)請報考人員提前了解考試考場地點的交通等情況以保證按時到達。未按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體能測評、資格復審、面試等通知均在蕪湖市公安局網站發(fā)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如因自己未及時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咨詢電話:0553-2937099
監(jiān)督電話:0553-2937176
附件: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蕪湖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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