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yè)編制人員身份)17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3.因違法違紀曾受過收容教養(yǎng)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處罰的;
4.有賭博、吸食毒品、賣淫、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查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公安機關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11.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13.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崗位
各招聘崗位工作內容及條件等詳見《無錫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
招聘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與勞務公司簽訂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崗位職責要求,由無錫市公安局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一律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具體方法如下:
1.請應聘人員按照本簡章公布的招考崗位、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打印《無錫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2)。
2.請應聘人員于3月13日至3月24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攜帶報名信息登記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退役士兵證、駕駛證及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從業(yè)資格、技術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梁溪區(qū)人民東路311號崇文大廈二樓公佳招聘業(yè)務部(市人力資源市場對面)辦理報名手續(xù)。
3.招考單位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報名所需的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證件、資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如期到現(xiàn)場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5.報名咨詢電話:
公佳勞務公司85014677
市公安局輔管處周警官81133111
(二)考試與聘用
1.體能測試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需參加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和1000米(男)/800米(女)長跑,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試行)》,有一項不合格即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步環(huán)節(jié)。
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技能測試
110接線崗位的應聘人員需參加文字錄入速度測試(錄入速度達40字/分的為合格);
大客車駕駛、船艇駕駛崗位的應聘人員需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
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心理測評
技能測試合格后,參加心理測評;
不參加技能測試的應聘人員體能測試合格者直接參加心理測評。
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
通過前序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和考察(政審)
各崗位根據(jù)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體檢和考察(政審)人選。體檢按規(guī)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體檢及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政審)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日常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考察(政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政審)均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計劃缺額的,可擇優(yōu)遞補。
四、注意事項
1.本簡章招錄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1988年3月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83年3月后出生,45周歲以下為1978年3月后出生。以上均須同時滿足年滿18周歲,即2005年3月前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3.此次招聘由無錫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報名,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由他人代報名、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過報名時間,造成報名不成功或影響招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因不及時查看相關通知、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群發(fā)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并回復短信、聯(lián)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不配合做好政審、體檢等招錄工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5.錄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齡不能達到法定享受退休金個人社保應繳納年限的,應當由其本人在達到退休年齡后自行繳納剩余個人社保金。
6.錄用后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調動崗位,應當服從安排。
無錫市公佳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
無錫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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