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寧波高新區(qū)聚賢街道關于2023年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的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筆試成績(含加分項)及進入資格復審名單予以公布,并對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聚賢街道辦事處1號樓3樓會議室(地址:寧波市高新區(qū)江南路1962號)
三、資格復審對象及有關事項
筆試成績(含加分項)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資格復審中,如遇加分項佐證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該項加分,筆試成績(含加分項)重新進行排名;如遇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同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因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資格復審或加分項審核不通過而造成面試對象人數(shù)缺少的,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項)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請攜帶已填寫好的《聚賢街道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報名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證書、社會工作職業(yè)資格證書、黨員證明(黨費繳納證明或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退役軍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可提供房產(chǎn)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或社區(qū)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攜帶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1張。政治面貌、年齡、附加分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5日。戶籍、居住地以2023年1月5日戶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為準。
四、注意事項
(一)進入資格復審者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未盡事宜,由聚賢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
(三)咨詢電話:0574—89076231(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李老師 雒老師
附件:1.寧波高新區(qū)聚賢街道關于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聚賢街道辦事處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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