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興安盟公安機關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18日,筆試地點在烏蘭浩特市,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3年2月15日9:00時至2月17日17:00時。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應及時了解并掌握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流動,避免到人群密集場所,注意個人衛(wèi)生和自我防護,做好健康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筆試當天,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考點,進入考點應注意盡量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出示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經(jīng)查驗無誤后有序進場。除查驗身份外,考生應全程佩戴醫(yī)用外科或以上級別口罩(建議佩戴KN95/N95口罩)。
(三)筆試前或筆試過程中,考生如身體出現(xiàn)異常狀況,應立即向工作人員報告。不具備繼續(xù)參加考試條件的考生,視為提前交卷、離場。
(四)進入考點至筆試結束離開考點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筆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五)考生應遵守筆試紀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因考生不遵守筆試紀律或不配合工作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興安盟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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