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甘肅省蘭州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關于甘肅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相關事宜進行公布,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于2023年1月9日-10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50)前來我中心人勞科1704室領取《面試通知書》,并于2023年1月11日-12日攜帶相關證件準時參加面試。
一、面試驗證抽簽時間、地點
時間:
1.202217崗位:2023年1月11日上午7:50;
2.202214崗位:2023年1月11日下午12:20;
3.202219崗位:2023年1月12日上午7:50;
4.202220、202221崗位:2023年1月12日上午9:30;
5.202215崗位:2023年1月12日下午1:30;
6.202216崗位:2023年1月12日下午3:00。
地點:甘肅省蘭州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6樓候考室。
二、面試考試地點:
甘肅省蘭州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6樓(蘭州市城關區(qū)民主西路226號)。
三、面試時間:
(一)2023年1月11日共面試45人
1.上午8:30-11:30,共3小時,面試15人。
面試工勤202217(工程機械)崗位共15人。
2.下午13:00-18:00,共5小時,面試30人。
面試專技202214(土木工程)崗位共30人。
(二)2023年1月12日共面試24人
1.上午8:30-11:30,共3小時,面試12人。
(1)8:30-10:00,共1.5小時,面試工勤202219(工程測量)崗位5人;
(2)10:00-10:30,共0.5小時,面試工勤202220(機電)崗位3人;
(3)10:30-11:30,共1小時,面試工勤202221(道橋技術)崗位4人。
2.下午14:00-17:00,共3小時,面試12人。
(1)14:00-15:30,共1.5小時,面試專技202215(安全工程)崗位6人;
(2)15:30-17:00,共1.5小時,面試專技202216(財會)崗位6人。
面試人員需攜帶《面試通知書》、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為防控疫情,請考生面試時佩戴N95口罩,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健康申報工作。
面試遲到或缺考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棄權。
特此通知。
甘肅省蘭州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
2023年1月4日
附件1:面試考生守則
一、嚴格遵守面試規(guī)定,聽從候考室監(jiān)督人員和工作人員指揮和管理。
二、憑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內戶籍證明)、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進入考點考場參加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三、在規(guī)定時間到考點報到,不準遲到,逾期不到者按缺考處理。
四、不得擅離候考室,也不準與候考室以外的其他人員接觸,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五、有事舉手詢問,由工作人員按照規(guī)定處理。
六、不準攜帶考試復習資料和通訊工具等電子設備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也不準攜帶其他個人物品(如各類包及食品等)進入考場,如有攜帶,一律關閉交工作人員管理,面試結束再領取,帶入者按違紀處理。
七、進入候考室或考場后,不得在考試相關證件上書寫任何內容,禁止吸煙和高聲喧嘩,要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不得擅自行動。不服從管理者按違紀處理。
八、妥善保管好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面試抽簽順序號,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關考題信息,否則按違紀處理。
九、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回答問題,超過規(guī)定時間立即停止答題(注:計時器在最后1分鐘進行提示)
十、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只報抽簽應試序號,不準做自我介紹。回答問題時不準提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單位、畢業(yè)學校方面的內容;面試時,允許對所提出的問題作簡單記錄和準備,但不準帶出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十一、因個人原因(如生病等)不能堅持參加完面試的,按缺考處理。
十二、面試結束后不得通過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候考室考生傳遞考題信息,否則按違紀處理。
附件2:面試考生違紀處理規(guī)定
一、面試期間,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屬違紀行為,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成績按零分處理。
1.回答問題時故意透漏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單位、畢業(yè)學校等方面內容的。
2.向其他人透漏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面試抽簽順序號信息,認定為作弊的。
3.對攜帶的考試復習資料和通訊工具等帶有記憶性的電子設備不按規(guī)定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的。
4.其他違紀行為的。
二、面試期間,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嚴重違紀行為,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成績按零分處理,違紀事實記入誠信檔案,5年內不得再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偽造證件者。
2.請他人替考的。
3.擾亂考場正常秩序,不服從管理,經(jīng)教育仍不改正的。
4.面試結束后,直接或間接以各種方式向其他考生傳遞與面試試題內容有關的信息,經(jīng)查證屬實的。
5.其他嚴重違紀行為的。
三、代人考試者,由考試主管機構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并通報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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