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心理素質測評、考察等程序,擬錄用王欣羽等447名同志(詳見附件),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佛山市公安局反映(受理電話:0757-83201922,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來信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嶺南大道北8號)。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佛山市公安局將對反映人信息嚴格保密,按規(guī)定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認真處理,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經調查反映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擬錄用人員的錄用資格。
公示期滿,未發(fā)現(xiàn)有不予錄用情形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正式受理擬錄用人員材料。最終是否錄用,以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錄用文件為準。
附件: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名單(第一批)
佛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名單(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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