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實施細則》(魯政聯(lián)〔2012〕1號)、《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軍區(qū)政治工作局 山東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聯(lián)〔2023〕2號)、《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引進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聊發(fā)〔2017〕18號)、《聊城市引進人才子女入(轉(zhuǎn))學實施細則(試行)》(聊人組辦發(fā)〔2018〕14號)、《中共聊城市委辦公室 聊城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引進工作的補充意見>的通知》、《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的意見》(聊發(fā)〔2020〕3號)文件精神,落實優(yōu)撫政策,現(xiàn)將2024年聊城市幼兒園優(yōu)先錄取優(yōu)撫對象子女擬錄取名單進行補充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聊城市幼兒園優(yōu)先錄取優(yōu)撫對象補充名單
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聊城市幼兒園優(yōu)先錄取優(yōu)撫對象補充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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