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珠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公告》的要求,現(xiàn)將珠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對象
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詳見《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名單》(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09:00-10:30。
地點:珠海市香洲區(qū)造豐街9號21樓,請根據(jù)現(xiàn)場指示前往。
三、資格復審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以下資料(資料1、5需提供原件,資料2、3、4需現(xiàn)場查驗原件,并收取復印件):
1.《珠海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報名表》(招聘公告報名附件,需在相應位置粘貼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對照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提供相關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工作年限;招聘崗位有相關工作經(jīng)驗要求的,需提供由本人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jīng)驗證明及相應的社保繳費記錄證明材料。
4.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須已畢業(yè),并在報名前已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承諾書》(附件2)。
注: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考生,需提交畢業(yè)學校出具的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目錄或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
如出現(xiàn)放棄復審或復審不通過的考生,在同崗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下一名考生。遞補考生需在接到遞補短信或電話通知后48小時內(nèi)按照要求完成資格復審,如遞補考生仍出現(xiàn)復審不通過或放棄復審的,將不再遞補。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面試等通知事項,將在珠海市公安局網(wǎng)站(http://ga.zhuhai.gov.cn/)公布,請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未盡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8642484,0756-8649324;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聲明:內(nèi)容以官方為準,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