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擬以考核方式招聘聘用制文員2名,特制定該方案。
一、用人單位及名額
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文員2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被考核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蠈W歷;
4.具有一定的法律從業(yè)經歷3年以上;
5.具備較強的文字理解能力、歸納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操作軟件;
6.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8.無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被考核人員存在以下情形不予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員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與步驟
(一)報名時間
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工作日)。
(二)報名地點
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部308室(綿陽市涪城區(qū)紅星街86號)。
(三)資格審查
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對被考核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被考核人員應攜帶的材料:戶籍證明、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以上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法律從業(yè)經歷相關證明。
(四)考試內容
考試由法律基礎知識測試和速記能力測試組成。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確定進入體檢后,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組織被考核人員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2.考察??疾熘饕ㄕ伪憩F、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崗位匹配度、溝通協調、人際交往能力等內容。考察時被考察人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備案
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在考核工作結束10個工作日內,將招聘結果報區(qū)委編辦、區(qū)人社局、區(qū)財政局備案。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1.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3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經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續(xù)簽合同。
2.擬聘用人員在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完整提供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相關資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3.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文員聘用后不解決戶籍遷移。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全程監(jiān)督,并設立監(jiān)督電話(0816-2211457),受理舉報。
(二)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聘用前仍未處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個人人事檔案。
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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