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招聘公告要求,現將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公告,各崗位依據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初步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一并進入資格復審。急需緊缺崗位最低放寬至1:3,并且考生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60分。低于1:3比例,取消崗位。詳見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若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依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1次,遞補對象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查,逾期視為放棄。
二、面試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及地點
1.方式:現場審核、確認。
2.時間:2024年6月14日(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地點:十堰市教育局(茅箭區(qū)北京北路72號)一樓大廳。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提交資料
考生現場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復印件按順序裝訂留存。
1.考生自行下載填寫《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確認表》(附件2)。
2.本人簽名確認的《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
3.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復印在同一面A4紙)、筆試準考證。
4.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材料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招聘公告《崗位表》“招聘條件”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證免試認定證明)。
6.現有工作(聘用)單位的考生,由工作(聘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二)其他情況
如考生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確有困難,可委托他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除前述證件材料齊全外,還需出具正式的全權委托書(考生簽字)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四、繳費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后,現場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
2.考生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證明材料、證件應真實、準確、齊全。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面試資格復審合格后,發(fā)放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通知單,確定為面試正式人選。
4.未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為放棄。
5.所有考生電話應保持24小時暢通,因通訊不暢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請考生持續(xù)關注十堰市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jyj.shiyan.gov.cn/)。
聯系電話:0719-8889159
附件:
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2024年十堰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確認表.docx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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