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服務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0101-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已結束,經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競聘人員共1名。根據《海南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服務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有關要求,現(xiàn)將0101-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資格初審合格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面試資格復審相關事項予以公示。
一、0101-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詳見附件1。公示期:2024年6月3日-6月5日。
二、0101-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資格初審合格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詳見附件2。
三、0101-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面試資格復審相關事項
(一)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6月6日(周四)上午9:00-11:00。
資格復審地點:海南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服務中心301會議室(??谑忻捞m區(qū)海府路38號銀都大廈三樓)。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海南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服務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貼照片并本人簽名)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面),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1份;
3.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和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原件和復印件1份;
6.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1份;
7.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本人簽名)1份;
8.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9.考生在學習和工作期間所獲得的獎狀、榮譽、證書、表彰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本人(除必須提交原件的),留存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攜帶報考人相關材料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須雙方簽名按手印)。
2.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聯(lián)系方式
招聘咨詢電話:0898-3107071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南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服務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0101-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2:海南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服務中心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0101-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資格初審合格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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