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市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第一階段工作已結束。按照規(guī)定,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面試人選;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齊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自愿放棄的,取消面試資格。以上情形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從本職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現(xiàn)將遞補的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復審事項予以公告。
一、遞補人員名單。
具體見附件1。通過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復審時間:5月10日(下午:2:30—5:30)
(二)復審地點: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復審內容:根據《瓊海市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職位表》中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對照考生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復審。
復審所需材料:
1.《海南省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登錄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3.職位要求海南省及瓊海戶籍的,需提供戶口簿(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合并成一張圖片)。
4.崗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崗位有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等要求的,提供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7.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準許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yè)證明(原件)。
8.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醫(yī)療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市(縣)級教育局或市(縣)級衛(wèi)健委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以上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日期之前取得。
9.在瓊海市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人員,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加蓋公章)。
10.報考教師崗位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相應學科、符合該崗位學段的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承諾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科、符合該崗位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
11.鄉(xiāng)鎮(zhèn)中學教師崗位中要求“我市鄉(xiāng)鎮(zhèn)學校在崗編外代課教師工作經歷”的,以繳交社保記錄或學校證明為準(學校證明需有校長手寫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12.資格復審現(xiàn)場驗證學信網畢業(yè)證證明(帶有二維碼標示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13.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網址:http://zxgk.court.gov.cn/)。
14.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2)。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關材料或提供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面試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有關要求
1.考生要按要求及時提供有關材料進行復審,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考生的書面委托書。
2.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須提交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簽名并按手印)。
3.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齊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自愿放棄的,取消面試資格。以上情形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從本職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辦公電話:0898—62930920(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附件1:瓊海市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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