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檢察官辦案團隊建設,確保各項檢察工作順利開展,塔城地區(qū)檢察機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名聘用制書記員。
一、招聘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案件辦理過程記錄工作;案件材料接收、錄入,以及案卷裝訂、保管和歸檔;法律文書校對、印制、收發(fā)和各類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檢察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根據各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四)堅持遵循司法規(guī)律、人崗相適。
三、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在維護祖國統(tǒng)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wěn)定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職(執(zhí))業(yè)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具備報考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和要求,具體以《2024年塔城地區(qū)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為準,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第1日。
8.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聘用:
(1)法律專業(yè);
(2)有政法工作經歷者;
(3)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者。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6)在公務員招考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和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8)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塔城地區(qū)檢察系統(tǒng)基層檢察院已招聘的聘用制書記員;
(10)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線上和線下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兩種方式。
2.報名時間:5月28日-6月7日(報名截止時間為6月7日北京時間18:00前)。
3.報名方式:
根據各院實際,采取線上和線下現場報名兩種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詳見《崗位表》(附件1)備注。
(1)線上報名時需登錄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官方網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下載2個附件《塔城地區(qū)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附件2)、《塔城地區(qū)檢察機關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統(tǒng)計表》(附件3),按照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及上傳相關資料,填寫完成后將2個附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發(fā)送至各招聘單位指定郵箱(郵件以“姓名-崗位-聯系方式”命名),郵箱地址具體如下:
①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郵箱地址:tcdqjcfy@163.com;
②塔城市人民檢察院郵箱地址:tcsrmjcy@sina.com;
③額敏縣人民檢察院郵箱地址:emxjcy@126.com;
(2)線下現場報名時需登錄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官方網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下載《塔城地區(qū)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填寫完成后攜帶報名表(A4紙打印,一式兩份)及所需相關資料,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前往各招聘單位指定地點進行審核登記,具體報名地點如下:
①烏蘇市人民檢察院:烏蘇市烏魯木齊北路776號一樓大廳。
②托里縣人民檢察院:托里縣托里鎮(zhèn)喀拉蓋巴斯陶南路28號四樓401。
③裕民縣人民檢察院:裕民縣巴爾魯克東街8號二樓政治部辦公室。
④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和布克東街11號二樓201。
(3)相關資料包括:
①報名人員藍底1寸免冠照片;
②報名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首頁(或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學信網學歷查詢報告及所有材料復印件(彩色復印);
③其他相關印證材料。
應聘人員須按照畢業(yè)證注明的專業(yè)名稱,選擇符合自身學歷、專業(yè)條件的崗位報考。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多次上傳報名表的考生,將以最后一次報名表為準。因填報信息虛假、錯誤理解招聘條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筆試、面試試卷:均由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tǒng)一命制。
考點設置: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分別設置考點(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考點設在塔城市)。
1. 筆試
(1)筆試主要內容以政治理論、法律基礎知識、文字表達、工作常規(guī)內容等。答題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2)筆試具體時間將通過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官方網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3) 考試要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領取準考證并根據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4)筆試結束后,分數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人數和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數。入圍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2. 資格審查
入圍面試人員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現場對應聘人員報名時上傳的相關材料、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進入面試。經資格審查不符合職位條件的、提交的審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有特殊崗位需求的,相關招聘單位將在資格審查階段進行能力測試,經測試,同等條件下分數較高者優(yōu)先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具體測試需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崗位描述”處)。
進入資格審查名單、具體要求和安排,另行公告。
3.面試
(1)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自我認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等。
(2)面試具體時間將通過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官方網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3)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以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生名單。
(三)體檢
1.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當日由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工作人員帶領入圍體檢人員統(tǒng)一前往確定醫(yī)院體檢。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
3.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收取,按照體檢醫(yī)院的標準執(zhí)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承擔。
4.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可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再行體檢。
(四)政治審查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遵紀守法等內容。
(五)公示與聘用
1.考試、體檢、政治審查全部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通過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官方網站(http://www.tacheng.jc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招聘人選。
(六)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在上崗工作前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培訓,培訓內容為紀律要求、保密規(guī)定、檢察業(yè)務知識和案件管理系統(tǒng)等。
培訓結束后簽訂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遞補
考生考試總成績一年有效,如入圍體檢、政治審查及培訓、試用期的人員有不合格情況出現缺額時,可依據成績從高往低依次遞補。
五、待遇保障
按同類同地區(qū)新招錄公務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在聘用期內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比例依照塔城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監(jiān)督電話
塔城地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地委政法委紀檢監(jiān)察組:0901-6273640
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檢務督察部:0901- 6233296
七、政策咨詢電話
1.塔城地區(qū)檢察分院:0901-6280907
2.塔城市人民檢察院:0901-6281992
3.額敏縣人民檢察院:0901-3354011
4.烏蘇市人民檢察院:0992-8512731
5.托里縣人民檢察院:0901-3682055
6.裕民縣人民檢察院:0901-6522541
7.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人民檢察院:0901-6710371
附件1:2024年塔城地區(qū)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表.xls
附件3:塔城地區(qū)檢察機關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統(tǒng)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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