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邯鄲市峰峰礦區(qū)2024年博碩引才工作公告》程序要求,我區(qū)博碩引才已于5月13日下午5:00報名結束。現將我區(qū)2024年博碩引才現場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時間
2024年5月29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審核地點
峰峰教師發(fā)展中心(峰峰礦區(qū)清泉街與求知路交叉口東行100米路南)
三、審核材料
1.審核通過后的《邯鄲市峰峰礦區(qū)博碩引才報名表》(需報名者本人簽字);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含前置學歷到最高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出國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學信網下載打印各學歷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需打印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所在學校提供的在讀證明;
6.未就業(yè)人員提供就業(yè)協議書,已就業(yè)人員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需提供黨員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委或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8.讀研期間獲獎學金榮譽證書、外語等級證書,發(fā)表的論文、論著,參與課題證明材料,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9.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需同時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10.其他證明專業(yè)能力的材料。
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需攜帶以上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返還考生本人,復印件需留存。
四、其他事項
1.現場資格審核必須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辦,逾期未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2.凡應聘人員通過邯鄲市2024年博碩引才其他事業(yè)單位測評的,不得再參加我區(qū)組織的資格審核及測評。
3.信息發(fā)布采取網上發(fā)布的方式,請考生及時關注峰峰礦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ff.gov.cn/)查看相關信息。
咨詢電話:0310-5182408(接聽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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