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是浙江省教育廳所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為副廳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西湖區(qū)。主要職責是貫徹執(zhí)行考試招生工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制定本省考試招生工作的辦法、具體措施;擬訂全省教育考試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落實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計劃,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承擔或承接各類教育評估業(yè)務,指導基層教育評估工作等。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9個崗位共9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網絡安全、數據信息崗位招聘對象范圍為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24年7月底前畢業(yè))。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或同期畢業(yè)并可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應聘。
2.教育評估管理崗位及4個學科秘書崗位面向省內教育行業(yè)相應事業(yè)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招聘。
3.招聘對象范圍不限的崗位,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規(guī)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在編在崗人員要求近三年在機關或事業(yè)單位考核等次在稱職(合格)以上,與原單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或按聘用合同約定不得在2024年7月底前離職的情形;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yè)條件的要求,主要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結合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yè)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期間,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bgs@zjzs.net,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附件3,報名表命名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報名表區(qū)分應屆畢業(yè)生和其他人員。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逾期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xù)工作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取消考核、聘用資格。
崗位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確認。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發(fā)布考試通知并發(fā)放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筆試擬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進行,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發(fā)布的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公文寫作》和《專業(yè)綜合》(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目)。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每科目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其中《公文寫作》主要考查公文處理的基本知識和寫作能力,《專業(yè)綜合》主要考查從事崗位工作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能力素養(yǎng)。
筆試結果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通知。如有應聘者放棄面試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崗位認知、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素養(yǎng),綜合評價應聘人員的工作能力以及崗位匹配度。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有關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
1.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確定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zjzs.net,“公告欄”欄目);
2.浙江省教育廳網站(http://jyt.zj.gov.cn/,“公告公示”欄目);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招聘公告”欄目)。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571-88008852(浙江省教育廳人事處);
0571-88906609(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紀委)。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直接向招聘單位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902269(李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和14:00—17:30。
附件: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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