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流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計招聘10名輔警,男性10名。具體崗位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原則及方式
(一)堅持因事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齡滿18周歲,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期間為全日制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身高男性1.65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5.0,無色盲、無重聽。
6.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公安機關工作紀律。
7.有下列情形之一,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和輔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人員;
(3)退役軍人;
(4)警察類院?;蛘哒悓I(yè)的畢業(yè)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
(4)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8)有明顯紋身疤痕、傳染性疾病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原則上截止時間2024年5月14日17時。
2. 報名地點:清流縣公安局六樓政工室。
3.報名須攜帶材料和要求: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現場填寫《清流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審批表》,攜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張;退役士兵報名的,應提供退役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并通知參加面試、筆試、體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之后環(huán)節(jié)。
(三)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全部參加筆試。筆試為基本知識測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基本常識以及公安基礎知識等。不指定考試參考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按筆試成績擇優(yōu)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應聘目的、政治立場、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價值觀念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荚嚳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滿分100分。
(五)體能測試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體能測試標準如下:
注意:參加體能測試前,考生的身體狀況必須適應劇烈運動,否則取消體能測試資格。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比例范圍內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 政治考察
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及不得報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遞補
體檢和政治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職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半年內有效。若有人放棄聘用或辭職造成職位空缺的,可從未錄用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聘用
體檢、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與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報考人員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人員身份和工資待遇
(一)人員身份
為編外合同聘用制人員,不具有公務員或事業(yè)編制國家工作人員身份。被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清流縣公安局工作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
年收入人均約4.5萬元(含“五險一金”、服裝費等)。
六、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紀律要求,服從招聘組織實施部門的安排。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相應考試或聘用資格者;
(二)應聘人員在面試、筆試和體能測試過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違紀情形者。
七、其他事項
(一)各環(huán)節(jié)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入闈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xù)通知為準,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培訓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
(三)服從崗位調劑,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
(四)食宿自行解決。
(五)應聘人員提交的各項材料,由我局統(tǒng)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六)本次未盡事宜由政工室負責解釋。
清流縣公安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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