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更多優(yōu)秀人才服務我市教育事業(yè),根據《南平市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十條措施》《南平市2023-2024年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赴福建師范大學專場面向省內外高校招聘緊缺急需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和地點
2024年1月6日(星期六),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qū)東區(qū)籃球場。
二、招聘崗
計劃招聘人員48人,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2024年南平市屬校“人才·南平校園行”招聘緊缺急需學科應屆畢業(yè)生崗位簡章》(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要求;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8年1月6日至2006年1月6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簡章為主;
5.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最遲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其他條件,詳見《2024年南平市屬?!叭瞬拧つ掀叫@行”緊缺急需學科教師招聘崗位簡章》(附件1)。
7.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明確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4)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5)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6)已被南平轄區(qū)的學校錄取的人員;
四、相關待遇
1.薪酬待遇。事業(yè)編制,享受事業(y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碩士、博士生到南平事業(yè)單位工作,分別獎勵60 m?和80m?以內的人才房(或30萬元和40萬元的購房補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到南平工作,3年內免費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補貼(具體詳見《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暫行辦法》)。
五、招聘流程
采取現場招聘的方式,通過面試考核方式確定意向人選。
1.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對報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參加面試考核。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附件2)和身份證、就業(yè)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 現場面試考核。由學校組建考核組,采取現場面試考核方式。
3. 簽訂協議。由用人學校與擬聘用考生簽訂協議書。
4. 體檢及考察。資格復核、體檢、考察擬安排在考生畢業(yè)后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請報考者務必準確填寫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工具通暢。資格審核貫穿初審、復核、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招聘全過程,報考者應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聘用資格。
5. 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平市教育局和人社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沒有發(fā)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由同級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需在要求時限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咨詢電話
南平市教育局:0599—8832344、8814060。
市屬學校具體聯系方式詳見《崗位簡章》。
附件:1.2024年南平市屬校“人才·南平校園行”招聘緊缺急需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崗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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