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街道消防工作,不斷推動消防救援工作社會化,現(xiàn)結合我街道實際工作需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微型消防站隊員4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范圍及身份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招聘微型消防站隊員4名,主要分配在街道微型消防站,專職擔負滅火和應急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及其他應急處置任務。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人員身份:雇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男性,年齡35周歲(1987年12月23日后出生)以下,身體健康,雙側裸眼視力均不低于4.8,體貌端正,身體勻稱,無殘疾,無明顯紋身,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有較好的體能基礎,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較強;
(三)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四)自愿從事消防工作,能夠接受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從工作安排。
(五)退役軍人、退出消防員及有其他消防專職隊經(jīng)歷者優(yōu)先考慮;
(六)駕駛員崗位,需持有與街道消防車匹配的駕駛證,一般為C1機動車駕駛證以上,且已過實習期,駕駛技術嫻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有參加過“法輪功”或是其他邪教組織經(jīng)歷的;
4.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需提前準備報名資料,于報名時間到素社街道辦事處現(xiàn)場報名,逾期不候。
2.報名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海珠區(qū)素社街道辦事處(海珠區(qū)基立北街18號),聯(lián)系人:李小姐,聯(lián)系電話:020-84252854。
3.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6:00)。
4.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復印件)復印件、學歷(位)證書復印件、填寫《素社街道微型消防站隊員報名表》(見附件1)并提交紙質版。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查驗報考人員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知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考生,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通過電話通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考生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體能考核和面試,以通知時間為準。
1.體能考核。
(1)體能考核內(nèi)容為:仰臥起坐、俯臥撐、100米跑,實行量化評分,總成績最高60分,考核標準《街道專職消防員基礎體能考核標準》(見附件2)。
(2)體能考核成績?yōu)?個體能項目成績之和。
(3)任意單項達不到最低標準的體能考核視為“不合格”。
2.面試。
主要測試考生與崗位的專業(yè)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斷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40分。按體能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擬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
考試綜合成績由體能考核加面試成績直接相加合成??荚嚲C合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政審階段。按照街道招錄名額數(shù)量,綜合成績出現(xiàn)同分時,按體能分數(shù)高低排序。如出現(xiàn)體能成績同分時,按照體能項目100米跑、俯臥撐、仰臥起坐的單項成績依次排序。
(四)政審與體檢
政審期間擬錄用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必要時由用人單位向相關部門核實。
從政審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高低和崗位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組織體檢。應聘人員按通知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放棄錄用的,本單位可根據(jù)實際需要依次遞補(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15個工作日內(nèi)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
(五)考核錄用
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經(jīng)考察,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公序良俗、弄虛作假等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不予聘用。組織考察和體檢不合格者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海珠區(qū)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haizhu.gov.cn)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編外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考察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區(qū)編外人員管理有關文件及素社街編外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其他
(一)考試期間,考生如出現(xiàn)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二)未盡事宜按我街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公告由素社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政府素社街道辦事處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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