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行政復議輔助人員1名。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額
崗位名稱 |
專業(yè) |
人數(shù) |
行政復議輔助人員 |
法學專業(yè) |
1 |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愛國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學本科以上學歷,男女不限(法學專業(yè)具體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
(四)身體健康,適應工作崗位需要;
(五)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zhì),熟練掌握計算機辦公系統(tǒng)操作及運用,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及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優(yōu)先。
(六)責任心強,品行端正,具有團隊合作意識;
(七)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崗位調(diào)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工作地點及招聘崗位職責
工作地點:福州市司法局
招聘崗位職責:協(xié)助處理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相關工作。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兩年一聘,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繼續(xù)聘用。
五、薪資報酬、獎勵
(一)正式聘用后約4450元/月(含五險一金)。
(二)享受五險一金、年終考勤獎金等福利待遇。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8:30-12:00,15:00-18:00(雙休日不接受報名);
(二)起止日期:2023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三)報名地點:福州市司法局(倉山區(qū)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qū)7號樓637室);
(四)應聘報名人員攜帶證件:報名表一份、個人簡歷一份、個人身份證及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個人近期1寸彩照3張、無犯罪記錄證明一份、征信報告一份。
應聘人員報名后,經(jīng)面試,擇優(yōu)錄用。
咨詢報名電話:83537203(工作時間)。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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