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寧市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中小學教師工作實施方案》(南教人〔2023〕7號)要求,為能盡快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復審,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面試,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F將此次入圍面試資格復審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二、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地點:南寧市江南區(qū)文驊小學(南寧市江南區(qū)福園街與堯頭嶺路交叉口東南側(江南萬達旁))。
電話:0771-4810932。
三、面試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一)面試資格復審時需提交如下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
1.在原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調整在同一頁,打印一式2份(本人親筆簽名并粘貼與網上報名時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標準照片)。
2.南寧市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中小學教師筆試準考證。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畢業(yè)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學位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1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8.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各1份(例如:崗位要求職稱,需提供相應等級職稱證書;2.崗位要求工作經歷,應出具相應的單位工作經歷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
(以上材料需按上述順序排放)
(二)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院校出具的證明材料(模板見附件2)。
(三)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虛假信息,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需按《2023年南寧市江南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復審公告》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攜帶全部材料按時到現場驗證復審,逾期不參加復審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考生承擔。
(二)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須經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考生本人寫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簽字并按手印,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審查現場辦理審核事項。
(三)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須在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兩天內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書(模板見附件4)。交到或郵寄到南寧市江南區(qū)壯錦大道19號A座教育局305室,蘇老師處,郵編:530000,聯(lián)系電話:0771-4810932。
考生棄權但未按要求提交棄權聲明書的將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面試名單、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將會提前3個工作日統(tǒng)一在南寧市江南區(qū)教育局網站發(fā)布。
(五)考生須嚴格按要求前來資格復審,服從安排,有序排隊。
(六)外來車輛嚴禁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地點,請考生選擇綠色出行方式,若有駕駛車輛,請停放校園周邊,自行妥善保管;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周邊無文印商店,請考生準備好各所需材料進行復審。
附件:1.南寧市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中小學教師江南區(q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原件考生證明模板
3.授權委托書
4.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書
南寧市江南區(qū)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南寧市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中小學教師江南區(q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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