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3年度績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xiàn)將2023年績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詳見附件《2023年績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6月13日(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原則上不再受理,責任自負。
(二)資格復審地點
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地址:績溪縣華陽鎮(zhèn)印潭路財政人社綜合樓,聯(lián)系電話:0563-8158075)。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和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
3、報名時提供的同底版一寸照片4張。
4、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1)2023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2023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3)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
三、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確認的辦法實施,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到場參加,確需委托他人辦理的,除規(guī)定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2、專業(yè)測試時間、領取專業(yè)測試通知書等后續(xù)有關事項將在本網(wǎng)站公布(績溪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通知公告”欄),請考生密切關注,不再電話通知。
咨詢電話: 0563-8158075
監(jiān)督電話: 0563-8160523
附件:2023年度績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績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6月7日
附件:2023年度績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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