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批準,決定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縣司法局輔助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用工形式
(一)本次招聘2名輔助人員由勞務公司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以勞務派遣形式派遣至縣司法局從事司法行政輔助工作。具體崗位見附件。
(二)基本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
(2)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用人單位派遣,無違紀違法記錄。
(3)曾從事過法律工作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三)財政保障
輔助人員工資經費由縣政府納入財政承擔,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四)工作職責
協(xié)助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4日,截止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14日下午17:30。
2.報名方式地點:有意應聘者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博羅縣司法局政工科(博羅縣羅陽街道環(huán)城路87號2樓)進行現(xiàn)場報名。聯(lián)系電話:6212813,聯(lián)系人:黃靜。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從博羅縣司法局網站http://www.boluo.gov.cn/xsfj/index.html下載)、畢業(yè)證、戶口簿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正面免冠紅底1寸相片3張。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二)資格審查
由博羅縣司法局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分別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符合條件者進行確認,并確定考試人員名單。
(三)發(fā)布考試通知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fā)放準考證,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將由縣司法局政工科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職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shù)未超過該崗位招聘職數(shù)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1.考試時間和地點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考生須知”要求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筆試的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方式和范圍
(1)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識等。筆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
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是否與招考崗位業(yè)務相適應,時間為1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統(tǒng)計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構成。
其中筆試成績占總分的50%,面試成績占總分的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考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
將在博羅縣司法局網站上公布考生總成績以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3)確定體檢人選。根據招聘人數(shù)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按照筆試成績高分者確定人選。
(五)體檢
由博羅縣司法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果不符合從事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予錄用,對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辦法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4.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博羅縣司法局網站進行公示。
(八)聘用及管理
經考察合格人員正式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派遣,如不服從,則視為放棄錄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以縣政府批復為準。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
三、監(jiān)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由縣司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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