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肇源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招聘工作在縣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縣公安局會同縣人社局在核定員額內(nèi),按照批準的用人計劃,統(tǒng)一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測、體檢、考察等程序,擇優(yōu)選聘,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根據(jù)工作需要,擬計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名。具體詳見《2023年肇源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能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從事輔警工作。
(三)因工作強度大、經(jīng)常加班、值班值勤,限男性,具有肇源縣行政區(qū)劃內(nèi)戶籍。
(四)年齡在18(含)周歲以上、40(含)周歲以下(1982年4月27日至2004年4月27日期間出生,含當日)。
(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軍人學歷可以放寬到高中(中專)。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錄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評、體檢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違紀被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性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犧牲輔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軍人;
5.見義勇為人員。
五、報考及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請攜帶相關材料到肇源縣公安局一樓受立案大廳。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經(jīng)肇源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縮減招聘計劃。
報名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肇源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頁)、戶口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nèi));2023年全日制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和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1份,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報考時相應學歷的畢業(yè)證,逾期不能提供的視為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4)符合筆試加分人員須攜帶相關佐證材料【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輔警的配偶和子女需提供相關證書;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和退役軍人登記表復印件1份(退役軍人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檔案保管機構公章);見義勇為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及《2023年肇源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加分承諾書》(附件3);
(5)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情況截圖及復印件(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公眾號”中查找“綜合查詢被執(zhí)行人”進行查詢);
(6)《2023年肇源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4)、《2023年肇源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考生患病經(jīng)歷和有關情況承諾表》(附件5)。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縣紀委、縣教育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公安局等部門成立聯(lián)合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在肇源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
資格審查從報名開始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對報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請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肇源縣公安局一樓受立案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準考證》為準。
1.筆試考試為一科,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為公安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以公安基礎知識為主。
2.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3.筆試結束后需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面試資格現(xiàn)場確認的有效證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丟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每個崗位按照進面人數(shù)與擬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時,則符合條件的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這一比例,經(jīng)肇源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縮減招聘計劃。進入面試人選在肇源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肇源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通知為準。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六)成績匯總
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進行計算。按照擬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能測評。
(七)體能測評
進入體能測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測試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項目 |
標準 |
1000米跑 |
≤4′35′ |
10米×4往返跑 |
≤13′4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體能測評為通過性測試,未通過體能測評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八)體檢
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按通知統(tǒng)一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九)政治考察
擬聘用人員,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及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實施。
因考生個人原因放棄體檢、考察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十)公示
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有問題反映并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綜合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政治考察以及崗位實際需要等因素,經(jīng)肇源縣公安局黨委會研究,分配到具體單位。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履行崗位工作職責。合同期內(nèi),凡違反法律法規(guī)、單位紀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約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有權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薪酬待遇按《大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有關說明
(一)關于年齡、落入肇源縣行政區(qū)劃內(nèi)戶籍、符合加分政策時限計算等截止日期為2023年4月27日(含當日)。
(二)凡每個環(huán)節(jié)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zhí)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等個人原因導致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肇源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59-8210577
咨詢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肇源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23年4月27日
本網(wǎng)站所轉載內(nèi)容的源網(wǎng)站以及涉及的相關單位及個人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均由發(fā)布網(wǎng)站所有者負責,本網(wǎng)站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如有侵權的行為,請及時與三得公考客服聯(lián)系,我們將立即刪除并配合妥善處理。
聲明:內(nèi)容以官方為準,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