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池州市人民醫(yī)院公開招聘緊缺專業(yè)人才公告》,現將資格復審和專業(yè)測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此次資格復審對象為為報名初審通過確認人員,崗位代碼2023006、2023007、2023008、2023009、2023010、2023011、2023012、2023013、2023015、2023016、2023018、2023019、2023020、2023021、2023022、2023023、2023024、2023025、2023026、2023027共20個崗位入圍專業(yè)測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23年4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三、資格復審地點
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池州市東湖南路46號)。
三、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如學歷證書已下發(fā),請?zhí)峁W歷證書)、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簽署“誠信承書”。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自行下載),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規(guī)培證、醫(yī)師資格證、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等)。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3)全日制學歷需提供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
(二)資格復審由市人民醫(yī)院和市考試中心共同進行審核,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領取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三)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專業(yè)測試資格。
(四)專業(yè)測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專業(yè)測試通知書上進一步明確。
考生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屆時,考生參加資格復審,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諾:“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在此鄭重承諾:本人填報、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如有違反,本人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并取消資格復審資格”。
聯(lián)系電話:0566-2816108、2816426
池州市人民醫(yī)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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