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裁減、取消、放寬開考比例崗位公告
根據(jù)《普洱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關于裁減、取消、放寬開考比例崗位如下相關規(guī)定:
一、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原則上需達1:3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本崗位的開考。
二、緊缺急需崗位、定向招聘崗位未達1:3比例的,須按程序報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三、對于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取消崗位且已繳費的人員,可以在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登錄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選擇改報其他單位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審核通過即視為改報成功。前期報名階段已確認并繳費的考生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報名費用。
結合報名繳費情況和工作實際,現(xiàn)將普洱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裁減、取消、放寬開考比例崗位等相關情況公告如下(咨詢電話:0879—2129579)。
普洱市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遞減、取消、放寬開考比例崗位情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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