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員額人員筆試工作已完成,根據(jù)招聘公告和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并將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詳見《陵水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員額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3)。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zhèn)新豐路39號陵水縣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
(二)戶口簿(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戶口頁合并復印在一張紙上)。
(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大專崗位無須提供,應屆生提供加蓋畢業(yè)學校公章的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明)。
(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因尚未
到畢業(yè)時間無法取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需在有效期內,可直接掃碼識別)。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
(六)應聘教師崗位須提供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保健醫(yī)生崗位須提供執(zhí)業(yè)助理醫(yī)師或執(zhí)業(yè)護士及以上資格證書。
(七)陵水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員額人員報名登記表。
(八)報考教師崗位3的考生,須提供在省一級幼兒園、省示范幼兒園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和對應社保清單(合同和社保缺一不可)。
(九)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提供,詳見員額招聘第一號公告中附件6)。
(十)應屆生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測試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須就本人提交承諾書(現(xiàn)場簽訂)。
各類證件材料驗原件留存復印件,未核驗原件的不予以通過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逾期未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齊、提供虛假材料、資格復審未通過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同時參照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因取消考生面試資格產生的空額,從參加筆試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階段(含試用期),如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條件資格不符、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律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承諾。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縣教師招聘領導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83310860。
監(jiān)督電話:0898—83315659。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員額人員筆試成績.xlsx
2.陵水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員額人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匯總表.xls
3.陵水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幼兒園員額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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