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南關區(qū)大隊用人需求,根據(jù)《南關區(qū)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暫行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南關區(qū)交警大隊臨時性交通協(xié)管員30人。詳見《2023年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南關區(qū)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愿從事相關工作,服從崗位安排;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3、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含)以下(1982年4月7日至2005年4月7日期間),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4、高中及以上學歷;
5、長春市戶籍人口(含雙陽、九臺、公主嶺、榆樹、農安、德惠);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外觀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銀屑病、血管瘤、癍痣等),無殘疾、無紋身,無口吃、重聽、色盲(弱);雙眼視力均在4.8以上(含矯正視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為:標準體重(kg)=身長(cm)-10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1、退役軍人及消防員;
2、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4、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
11、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此項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原則上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通過長春市南關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網(wǎng)址http://www.nanguan.gov.cn/。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14:00。提前或逾期報名均視為無效報名,均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不設開考比例。報名網(wǎng)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0
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須登錄報名網(wǎng)站,按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注冊后,須完善個人信息,并上傳近6個月內藍底免冠正面證件照,不大于100k。報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視為無效報名。
3、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后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三)考試
具體考試方式及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四)體能測評
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男子組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女子組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
(五)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數(shù)量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guī)定和要求參加體檢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從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直至額滿為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由組織體檢部門進行復核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六)政治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統(tǒng)一進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1、經過資格審查、考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長春市南關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被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本次招聘聘用人員;被舉報有嚴重問題并查實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和有關規(guī)定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人員身份性質和相關待遇
招聘的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是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警務輔助支持。
聘用人員與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合同期自聘用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內發(fā)生違紀、違法行為,立即無條件終止合同。聘用人員每人每月實發(fā)工資2500元,繳納“五險”。
六、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從報名開始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3、報名人員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接收有關事宜的通知。因報名人員聯(lián)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聘用人員須服從崗位分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實際,需要崗位調整的,須服從安排,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咨詢電話:0431-85352118(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監(jiān)督電話:0431-8521895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長春市南關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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