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和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過資格初審、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招聘程序,現(xiàn)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公示時間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4日。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10—6974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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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qū)教育委員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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