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康市人民檢察院現(xiàn)向社會招聘編外人員五名,現(xiàn)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序號 |
單位名稱 |
招聘人數(shù) |
性別 |
學歷 |
學位 |
專業(yè)要求 |
戶籍 |
其他資格條件 |
備注 |
1 |
永康市人民檢察院 |
3 |
不限 |
大專以上學歷 |
不限 |
不限 |
永康市常住戶口 |
無 |
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
2 |
1 |
不限 |
大專以上學 歷 |
不限 |
不限 |
永康市常住戶口 |
無 |
文印相關經歷優(yōu)先 |
|
3 |
1 |
不限 |
大專以上學歷 |
不限 |
不限 |
永康市常住戶口 |
無 |
新聞專業(yè)優(yōu)先 |
二、崗位職責
編外人員書記員主要協(xié)助檢察官從事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文印崗位主要從事文印工作,宣傳崗位主要從事辦公室宣傳工作。
三、招錄條件
1.永康市常住戶籍人員,以2023年3月3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8年3月3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上述人員中,屬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錄程序
1.資格初審:永康市人民檢察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筆試人員的名單。
2.筆試:時間為4月17日,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與法律基礎知識及論述題,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檢察院統(tǒng)一命題。筆試成績占總分的50%。
3.資格復審:面試進行前,永康市人民檢察院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按筆試成績的1:2確定面試對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成績占總分的50%。
5.體檢考察:根據(jù)上述筆試和面試或考核結果,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shù)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則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6.公示錄用: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3日—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報名表,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書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一式二份,藍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二張前往永康市人民檢察院(城北東路800號)1016辦公室現(xiàn)場報名。
3.聯(lián)系電話:87209983。
公告未盡事宜,由永康市人民檢察院進行解釋。
附件:報名表
永康市人民檢察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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