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5名。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相關要求詳見《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4日期間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和專業(yè)(以《靖江市自然資和規(guī)劃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專業(yè)參考目錄》為準);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7.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3.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yè)報考相應專業(yè)要求的崗位;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與報考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報考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據“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組織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靖江市人民政府網站、靖江人才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網上、電話等方式報名。
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間為: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一樓111室(靖江市陽光大道12號)。
2.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核合格后,填寫《靖江市公開招聘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均須為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因弄虛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3)本次招聘開考比例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由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4.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靖江市陽光大道12號)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5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最低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總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加試確定。如因懷孕需延遲體檢的,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xù)步驟。
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公示結束后,由靖江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勞務派遣管理服務中心開具《報到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工作。對派遣人員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協(xié)議或合同)的人事關系或勞動糾紛,概由其本人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1160160
監(jiān)督電話:0523-84890512
附件1: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附件2: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
靖江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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