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21:54:28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作者:本站原創(chuàng)瀏覽次數:0次
現將武漢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按照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的組織和時間安排
(一)報考武漢市市直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職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復審;報考各區(qū)職位的考生,由各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地點和聯系方式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3月31日至4月3日。各職位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由各招錄機關確定并通知考生。
三、考生須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
(一)所有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歷核查材料,并簽署《考生承諾書》(附件3)。尚未發(fā)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證明,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再向審核單位提交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核查材料。
(二)報考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滿2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廳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以及復印件;報考定向職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須向招錄機關提供國防部統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并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三)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四)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從村(社區(qū))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個人工作簡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對考生的德才表現材料、《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集體研究推薦報名人員情況表》和任村(社區(qū))“兩委”班子成員的相關證明材料(任職文件、當選證書等)。
(六)考生還須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中共(預備)黨員身份證明材料、2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考生個人信息、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等情況與網上報名注冊信息不一致的,應當主動告知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考生對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報考人員在參加我市公務員招錄過程中,如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等,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此次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忌[瞞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二)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者放棄資格復審,或者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或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不再另發(fā)公告。請接近資格復審分數的考生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錄機關聯系及時進行遞補。
(四)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務必妥善保存并攜帶參加所有后續(xù)工作。
附件1:武漢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武漢市公務員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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