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等政策規(guī)定,經批準,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39名工作人員補充到青川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等事業(yè)單位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青川縣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xù);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未按規(guī)定提供相應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我縣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屬于此次招聘范圍。
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報考230411、230424崗位的,開考比例按男、女分別計算,考試成績分別排序。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違反《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fā)〔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guī)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guī)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10)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11)拒絕、逃避征集,拒服兵役義務的。
(12)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3.年齡、工作經歷、表彰獎勵等時間計算均截止報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
三、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報名網站: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guī)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地填寫《青川縣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不能審查通過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名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招聘單位根據(jù)報考者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照片后2日內反饋審查意見。上傳照片質量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
4.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2日內,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jù)報考者網上填報的《報名表》進行初審,并及時將初審結果通過廣元人事考試網反饋給報考者。網上資格審查僅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規(guī)范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實。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jù),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由資格復審和資格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二)網上繳費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免收筆試費的相關規(guī)定詳見附件3(應先進行網上繳費,再到青川縣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
(三)崗位及人員調整
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2023年3月21日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nqc.gov.cn)向社會公布。
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條件且可以開考的其他招聘崗位。改報崗位的,請報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9:00-12:00,13:30-17:00)到青川縣人事考試中心(青川縣公共服務中心三樓人力資源服務大廳,聯(lián)系電話0839-7206543、7205772),提交《改報崗位申請書》、與招聘條件有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可以改報崗位。崗位被取消而未申請改報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被取消且放棄調整、不愿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報考者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通過互聯(lián)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報名表》
上傳照片合格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表》兩份,并妥善保管,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
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等)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成績計算
1.教師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2.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衛(wèi)生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3.其他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且由面試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
(二)筆試
1.《教育公共基礎》考試大綱按照《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執(zhí)行;《衛(wèi)生公共基礎》考試大綱按照《四川省省屬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執(zhí)行;《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參照修訂后的《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執(zhí)行??荚嚧缶V請考生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查閱或下載,復習資料請考生自行選購。
2.筆試分別于2023年4月8日、9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其中,4月8日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4月9日筆試科目為《衛(wèi)生公共基礎》《綜合知識》。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3.《教育公共基礎》《衛(wèi)生公共基礎》《綜合知識》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
4.筆試成績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公布,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閱卷工作采用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青川縣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查分結果將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辦法見附件4。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應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9:00-12:00,13:30-17:00)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及相關復印件報青川縣人事考試中心審查。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籌安排,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根據(jù)招聘崗位特點確定,并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通知應參加面試的考生。
2.資格審查手續(xù)辦理。根據(jù)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不超過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與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提前5個工作日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報考者及時查詢,并保持通訊暢通。
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xù):
(1)《報名表》2份(請考生在報名時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5)縣外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報考的材料;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前)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材料。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由此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資格審查在兩天內進行。第一天只審查青川縣人民政府網公布的應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第一天的資格審查截至當日16:30。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在第一天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jù)報考者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遞補人員資格審查在第二天進行(即第二天只審查遞補人員)。按要求參加遞補資格審查者,因報考者聯(lián)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等原因導致不能通知其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照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80元面試費的人員,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成績公布??忌拿嬖嚦煽儺攬鲂迹⒂煽忌救撕炞执_認。
(四)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主管部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安排加試,然后根據(jù)加試成績排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主管部門負責,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有關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主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察
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或學業(yè)業(yè)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或學籍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執(zhí)(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主管部門通知其報送招聘相關材料,原為在職人員的,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招聘單位憑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至多一個月內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除特殊原因外,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
九、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移動電話),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舉辦也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不符招聘相關條件的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公示無異議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yè)證、學位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及專業(yè)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擬聘人員須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試用期制度。
(七)若報考人員不能參加招聘相關程序或不能及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空額按照本公告相應環(huán)節(jié)規(guī)定遞補。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請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未盡事宜,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電話(區(qū)號0839)
青川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7202319
中共青川縣委黨校:7202485
青川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局:7208975
青川縣農業(yè)農村局:7202731
青川縣林業(yè)局:7202692
青川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7207700
青川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7205657
青川縣民政局:7202527
青川縣教育局:7202150
青川縣衛(wèi)生健康局:7205731
青川縣人事考試中心:7205772
(二)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三)監(jiān)督電話(區(qū)號0839)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縣紀委、縣監(jiān)委:7202492、7202525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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