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東吳鎮(zhèn)人民政府及下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7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招聘指標 |
學歷 要求 |
招聘 范圍 |
備注 |
綜合崗 |
1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1988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寧波大市戶籍或生源 |
專業(yè)不限,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責任心強、吃苦耐勞,中共黨員優(yōu)先。 |
文體崗 |
2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1988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寧波大市戶籍或生源 |
專業(yè)不限,性格開朗,愛好文化藝術。音樂表演、舞蹈等專業(yè)畢業(yè),或有相關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
圖書管理崗 |
1 |
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
1978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東吳戶籍 |
責任心強,熟悉電腦操作,吃苦耐勞,有相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
下屬單位 檢測崗 |
1 |
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
1978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東吳戶籍 |
責任心強,熟悉電腦操作,東吳戶籍。 |
下屬單位 管理崗 |
1 |
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
1970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東吳戶籍 |
責任心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東吳戶籍。 |
下屬單位 門衛(wèi)崗 |
1 |
學歷不限 |
1963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東吳戶籍 |
責任心強,會水電維修有限,東吳戶籍。 |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3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東吳鎮(zhèn)人民政府1號樓3樓黨建綜合辦公室,咨詢電話:0574-88337358,聯(lián)系人:鄔老師。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詳見附件1)、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或相關證明等招聘崗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核。
4.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綜合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0〕109號)及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49號)執(zhí)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疾旖Y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招聘各環(huán)節(jié)若出現(xiàn)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無正當理由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xù)時,若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1.戶籍以報名第一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2.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錄用人員在招聘公告發(fā)布一年內若出現(xiàn)離職的,空缺名額可直接從本次招聘相應職位應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huán)節(jié)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0574-88489237。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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